7日
有网传消息称
一小型汽车副驾驶座位上
女子头卡在方向盘下方
有损上海市形象
被普陀区交通执法设备拍照
记1分
对此,记者从上海交警求证获悉,该网传消息系造假。目前,电子警察可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损上海市形象”不在违法行为之列。
对于驾驶员而言,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交替通行、左转弯不让直行、加塞等不良驾驶习惯较容易被电子警察抓拍。提醒车主朋友,开车期间,无论是否有电子眼或交警的“监督”,都要做到安全行驶。
东东搜索发现
类似这样的谣言还真不少
开车挖鼻孔被扣分?
交警辟谣:假的
2022年8月,广东肇庆某网友的一条交通违法信息截图在微信群被传开,车主因为“单手驾驶汽车,右手在挖鼻孔”被罚款200元,扣分3分。如此违法行为,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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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谣言截图
经肇庆交警分析,这其实是一起很容易辨别的谣言:首先,“辖区交警支队”这样的说法不够严谨;其次,肇庆交警的微信公众号名为“肇庆交警发布”,而非“肇庆交警”;第三,正确的说法是“交管12123”,而不是“交警12123”;另外违法行为并不用书名号标注;最后,文末落款“肇庆交警中队”表述也不正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肇庆交警也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开车时要集中注意力,谨慎安全驾驶!
开车摸胸被记3分?
造谣者被处罚
2020年8月,一张“开车摸胸被处罚”的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
△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的资料图片
该短信内容以“广西梧州交警”的名义发送,称车主的小型汽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员将右手放至副驾女乘客的胸口,有损梧州形象,记3分,罚款200元,30日内接受处理。
经警方调查,发现是钟某等3人故意造谣。随后,民警依法传唤了编造短信的嫌疑人钟某,以及多次转发谣言的黎某生和纪某远。
钟某交代,他出于贪玩和恶作剧的心理,改编在网络上看到的一条恶搞短信,散布谣言。黎某生、纪某远供述,在明知文章内容为谣言的情况下,还进行二次转发。
梧州市龙圩公安分局对3人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外,3人还写下了悔过书致歉。
那么,驾驶过程中,将右手放到副驾驶座椅女子胸部,行为违法吗?辖区警方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这样的交通违法处罚规定,请广大车主不信谣,不传谣。但同时,驾驶员开车务必要集中注意力,注意行车安全。
司机右手放置女子大腿处
有损无锡形象,记6分”?
2019年,一张短信截图在江苏宜兴一些微信群内流传,吊起了不少“吃瓜群众”的好奇心。短信内容伪造“无锡交警”名义,称短信车主在宜兴氿滨路解放西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右手放置副驾驶座一女子大腿处】,有损无锡市形象被违法记分,要求在30日内接受处理。
经核实,公安交管平台未发布类似短信,该短信内容为谣言,后经查询,类似虚假内容的消息,此前在其他地方也曾有过流传,仅仅是涉及的地区和号牌等内容进行了变更,最终也都被证实为谣言。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不传谣、不信谣。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提醒:虽然该短信内容不实,但短信中所述的“开车摸大腿”确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范畴。在此提醒: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或者发动的状态下,司机单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其他非驾驶性操作,都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来源:东方网、网信丰润、广西梧州警务在线、紫牛新闻等
视频:薛宁薇、董浩帆
编辑:ivy、小能手
审稿:卞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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