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影子股东”手段隐蔽复杂
记者观察|警惕违规营利活动花样翻新
近日,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董大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杰,重庆市永川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其炳等人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记者注意到,通报显示,他们的违纪违法问题均涉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党中央三令五申,“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却时有发生。受访的多位纪检监察干部提到,近年来此类问题禁而未绝,且手段愈加隐蔽复杂。
“影子股东”成为主要方式之一。“为了逃避监管,多以他人名义成立或者投资公司。”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雪松介绍,该市近一年查处案例中,以配偶、子女、朋友名义成立或投资公司占56.25%。“这类行为当事双方形成长期‘交易合作’关系,相较于请托事项,利益输送链条较为稳定且隐蔽。”
此外,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在退休或离职后,利用原岗位的职务便利违规任职取酬。如湖北省黄石市民政局干部卢某认为退休后即不受监管,抱着侥幸心理,在未经组织批准情况下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聘任并领取“报酬”,其所在企业还多次承接政府部门社会救助核查服务项目。有的是利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通过介绍项目拿“回扣”、收取中介费获利。如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徐某,利用在土地整理中心掌握全区垦造耕地项目立项情况的职务便利,将多个垦造耕地项目介绍给包工头具体实施,并在项目验收等方面给予其一定便利,收受“介绍费”42万元。
“这看似是经济行为,实则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但侵犯职务廉洁性和工作纪律性,还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董志明认为,需要尤其警惕工程、金融、国企、能源等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环节。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涉及工程建设、地产开发等板块。“建筑项目是人、机、料等生产要素的集合体,各项权力相对集中。一些边远散小项目,相关负责人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中国建筑集团党组成员、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彭兴第说,正是这些行业特征,使得发生问题的岗位主要以三四级单位班子、项目经理,以及物资采购、合约商务负责人等在基层工作并掌握关键权力的人员为主。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花样形式翻新升级,无法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为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发现力度,临安区纪委监委通过“护廉天目”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借助数据碰撞分析,及时筛查、预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线索。张家港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将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四类群体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细化五类整治重点,依托大数据技术对五万余条信息精准筛选、有效分析、分类处置,确保整治有速度、有精度、有深度。
“我们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与住建、市场监管、人社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强源头防范,进一步细化兼职审批备案程序,从严管理辞职和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行为。”黄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付玉书介绍。
中国建筑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制定《化公为私问题核查处理工作指引》的同时,坚持“一案一警示”,在集团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并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以案促改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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