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县衙戒石铭碑图片登上中纪委官网首页_叶县_县衙_石碑

河南叶县县衙戒石铭碑图片登上中纪委官网首页

昨日,中纪委官网首页头图刊登了河南叶县县衙戒石铭碑的图片,彰显“公生明、廉生威”强音。

叶县县衙是全国仅存的三座古县衙之一,坐落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迈入这座代表着明代县级政权官署衙门的规制和风貌的古建筑,仿佛能听到600多年前惊堂木拍案的震响。

推开厚重的朱漆大门,可以看到,叶县县衙大堂前面的甬道正中,耸立着一座通体墨黑的青石石碑,这是县衙内唯一的一座碑式官箴,名曰戒石铭碑,石碑高2.1米、宽1.28米、厚20厘米,正面刻着“公生明”三个大字,碑的背面镌刻着这样的铭文:“御制戒石铭,尔奉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提醒在朝为官的官员们:你们的俸禄都是源于百姓的血汗钱,老百姓容易虐待,但是上天难以欺骗。

“公生明”三个字出自《荀子·不苟》“公生明偏生暗”,意思是说,公正就能明断是非,偏私必然乱世昏庸。1997年叶县修复县衙,在清理地基时发现大堂前甬道正中有残余的石碑碑座,经有关部门考证,名为戒石碑,此碑在解放初期损毁,铭文是曾任叶县县尉的北宋大书法家黄庭坚书写。

河南省叶县文史专家李元芝告诉记者,后蜀皇帝孟昶在登基以后,看到后蜀的官员腐败非常严重,因此他就为下边制定了一个二十四句话,九十六个字的诫谕辞,要求官员清正廉明。宋太祖从二十四句话里挑出四句,警戒官吏,代代相传。南宋宋高宗又把它立到庭院里,作为立成石碑、刻成戒石铭一直到清代。

“尔奉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一千多年前的廉政公告,镌刻进时光的深处,成为千古以来的廉政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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