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获奖奖励80万!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奖励和申报条件_申报_组织_质量

小编整理了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奖励和申报条件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一、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奖励

经批准后由市政府发文通报表扬。对获得正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并奖励首次获奖的组织人民币80万元;对获得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并奖励首次获奖的组织人民币20万元。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同时,各级政府对获奖组织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品牌培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

二、铜陵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注册,且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省属以上组织,可以是二级法人)。

(二)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导向、节能减排等政策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体系认证。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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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及生态损害、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五)获得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或获得评定委员会指定的相关行业协会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推荐。

获得正奖的组织,两届内不得再次申报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可继续申报正奖。

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参加评审组织的培育和推荐,同时做好获奖组织先进经验和成果宣传推广等。

在市长质量奖评选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应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网站公告申报起止日期和工作安排等信息。

申报组织应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申报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等签署推荐意见。

评定委员会秘书处从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组织决定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反馈审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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