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南昌被救_湿地_鄱阳_南昌

本文转自【南昌晚报】;

近日,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

南矶派出所及时救助了一只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雁,

受到群众好评。

2月25日15时,

南矶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

于南矶乡矶山路段

发现一只受伤候鸟无法飞行,

随后,民警将伤鸟带回派出所

并‬联系了‬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山管理站。

经南山管理站工作人员检查后,

发现该候鸟没有外伤,

身体消瘦,叫声嘶哑。

经确定,

该候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雁,

展开全文

初步断定为禽流感

或寄生虫感染导致双翅无力。

目前,

管理站工作人员已将受伤灰雁

转送到江西野生动植物

救护繁育中心救治,

情况有所好转。

灰雁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属于大型雁类,嘴、脚肉色,背和两肩灰褐色,具棕白色羽翼,飞行时双翼拍打用力,振翅频率高,脖子较长,有迁途的习性,迁飞距离也较远,喜群居,白天觅食,夜间休息,食物为各种水生和陆生植物的叶、根茎和种子等植物性食物为主。

近年来,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构筑最严野生动物保护防线,加强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及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确保湿地资源及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由于管控措施到位,极大地促进群众积极参加到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形成了共建和谐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为民警和工作人员点赞!

来源: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

记者 周野 文 成奔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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