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里挖出5亿“宝贝”,有关部门说:归国家所有,发现人告上法庭_乌木_这根_疑似

随着科技发展,大自然隐藏的“宝物”越来越多地被人类利用和发掘,其典型例子就有煤炭、石油等;不过这里要说的并非这些耳熟能详的自然资源,而是一种炭化的古树——乌木。懂行的朋友或许知道,乌木的经济价值高得吓人但乌木也是一种深埋于地下的“文物”;也正因如此,归属权的争议引发了多起“民告官”的法律纠纷。

说这话还得回到2013年9月,江西修水县西港镇东山村人“梁财”,在县内修河的河滩上发现了一段露出水面的树丫;实事求是的说,这段树丫黑漆漆的并不美观,奇怪的是,树丫周围却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清香。梁财马上联想到了“传说中”的乌木,后又经数天的鉴定,终于决定将其拉出水;9月2号,梁财带着家人开着一台挖掘机和一辆推土机来到河滩开始挖掘,结果却发现这根木头大的有些夸张。

梁财最初预想,只需要用推土机将木头附近的淤泥清除掉,之后用绳子系上就能拉出水面;谁料想,最后连三米多长的吊机臂都无法捞出木头的底部。简单地说,梁财数人经过两天一夜的连续奋战,终于将这段木头弄出了水;此时呈现在众人面前的竟是一根长24米,直径1.5米,重80吨的巨大黑木。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会说“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天降横财吗?”

话虽这么说,但梁财挖出“乌木”也引起了不小的麻烦,有人开始谣传“一小块这样的黑木头就价值千万”;谣言传得越远,引起的轰动效果就越大,最初仅是有人围观,发展到后来竟有附近村民拿着斧头、锯子趁晚上去哄抢这根“大宝贝”。梁财当然不愿意,于是就与附近村民发生了争执,理由是:我发现的,我辛苦挖出的,这根乌木当然是我的;但村民一样振振有词:这根乌木是在我们的地域内发现的,应该属于我们,就好比我丢了钱,你捡到了就说钱是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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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梁财和村民争执不下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专家也赶到了现场,并提出了“乌木纠纷”的解决办法;据有关专家鉴定,这根乌木的树种应为秋枫,树龄应在700到800年左右,根据历史上的河床加高以及河面加宽等因素推算,其在地下埋藏的时间已达500年以上,至于经济价值,保守估计至少5个亿。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会问“乌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树,怎么会这么值钱?”

这里稍作解释,乌木并不是单一树种,而是在地震、洪水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摧残下,地上植物被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之后在缺氧、高压和微生物的共同作用下,又经千万年自然形成的一种木质炭化形态,因颜色较深,故此称为“乌木”。虽说是炭化的木头,但其却有另一种不同于普通木材的特性,除散发清香外,还兼具木之古雅、石之神韵,因此又有“东方神木”之称;如果再有能工巧匠的雕琢,其永不褪色、不腐朽、不生虫的特性制成艺术品、家具等,经济价值更是难以估量。

据史料记载,人类早在数千年前就已开发乌木,有文字记载以来,历代古人都把乌木当作辟邪之物,制成工艺品、佛像、护身符等;只不过乌木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且可遇不可求,因此拥有乌木的多为达官贵人,自古就有“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之说。再回到今天,理论上乌木的形成应埋于地下千万年,但梁财发现的这根“乌木”经鉴定,埋于地下的时间仅为500年,因此专家对它的定性是“疑似乌木”。

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会认为“这下好了,说明梁财发现的不是真正的乌木,他和村民也就不用争执了。”话虽这么说,但这根“疑似乌木”仍不归梁财所有,当地有关部门仍要拉走,对此梁财等人自然不愿意;之后有专家和当地有关人员上门反复劝说梁财放弃乌木,甚至有人告诉他:镇上将古木运走,会给他申请最高奖励,另外给他报销前期9万元的投入。

最终这根“疑似乌木”还是被当地有关部门保管了起来,并正式通知梁财“这根树木归国家所有”,这让梁财等人难以接受;消息传出后立刻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一场“乌木归属权”的争论再次拉开了大幕,此后梁财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还将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

当地有关部门认为,政府将组织植物、文物等相关方面专家对古树的价值进行鉴定,但无论结果是什么都不会还给梁财,应归国家所有;对此梁财不服,首先国家法律中并未对这一情况有明确表诉,参照国外,无主之物应归发现人所有,即便官方有需求,也要向发现者正常购买。

对此法律方面的专家也分成了两派,有专家认为: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为国家所有;但现有《矿产资源法》中,乌木并未被列为矿产资源,因此梁财发现的“疑似乌木”既不属于不明埋藏物,也不属于矿产资源,因此理应归发现者梁财所有。

也有法律界人士并不赞同这种说法,理由是:梁财所发现的“疑似乌木”并不属于天然孳息,而应属于所有人不明的隐藏物,既然是隐藏物,那么就应该归国家所有;总而言之,这起“疑似乌木纠纷案”不仅给梁财和当地有关部门造成了纠纷,也给诸多法律专家造成了困惑,因此许多专家强烈呼吁,为便于政府加强监管,希望国家相关部门明确此类问题的法律解释。

其实“乌木纠纷”并非江西特例,早在数年前的四川彭州就有发生,当时通济镇村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挖出了7根乌木,经鉴定,其价值在500万至700万,最后彭州市国资委对外宣布,乌木归国家所有,并对发现者吴高亮奖励7万元;吴高亮同样不满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也曾告上法庭,但还是因为法律不完善,“四川乌木纠纷”至今悬而未决。

或许梁财“疑似乌木纠纷”也会是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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