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_公司_股东_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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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5,568,43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以及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超高纯溅射靶材包括铝靶、钛靶、钽靶、铜靶以及各种超高纯金属合金靶材等,这些产品主要应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平板显示器、太阳能电池制造的物理气相沉积(PVD)工艺,用于制备电子薄膜材料。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包括金属、陶瓷、树脂等多种材料经复杂工艺加工而成的精密零部件,主要用于半导体芯片以及平板显示器生产线的机台,覆盖了包括PVD、CVD、刻蚀、离子注入以及产业机器人等应用领域,其生产过程对于材料精密制造技术、表面处理特种工艺等技术要求极高,产品主要出售给晶圆制造商作为设备使用耗材或出售给设备制造商用于设备生产。

(二)主要产品

1、超高纯靶材

公司主要生产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包括超高纯铝靶材、超高纯钛靶材及环件、超高纯钽靶材及环件及超高纯铜靶材及环件、钨钛靶、镍靶和钨靶等。

(1)超高纯铝靶材

超高纯铝及其合金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半导体芯片配线薄膜材料之一。在其应用领域中,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对溅射靶材金属纯度的要求最高,通常要求达到99.9995%(5N5)以上,平板显示器、太阳能电池用铝靶的金属纯度略低,分别要求达到99.999%(5N)、99.995%(4N5)以上。目前,公司生产的铝靶已经广泛应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平板显示器、太阳能电池等领域。

(2)超高纯钛靶材及环件

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中,超高纯钛是被广泛应用的阻挡层薄膜材料之一。钛靶材及环件则是应用于130-5nm工艺当中,与超高纯钛靶材配套使用,其主要功能是实现更好的薄膜性能,以达到更高的集成度要求。目前,公司生产的钛靶、钛环主要应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

(3)超高纯钽靶材及环件

在先端的铜制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中,超高纯钽是阻挡层薄膜材料。钽靶材及环件是在90-3nm的先进制程中必需的阻挡层薄膜材料,主要应用在最尖端的芯片制造工艺当中。因此,钽靶材及环件是靶材制造技术难度最高、品质一致性要求最高的尖端产品,在此之前仅有少数几家跨国公司能够生产。特别是钽环件生产技术要求极高,目前只有江丰电子及头部跨国企业掌握了生产此产品的核心技术。近年来随着高端芯片需求的增长,钽靶材及环件的需求大幅增长,全球供应链极其紧张。目前,公司生产的钽靶材及环件主要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领域。

(4)超高纯铜靶材及环件

超高纯铜及铜锰、铜铝合金靶材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先端半导体导电层薄膜材料之一。在其应用领域中,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对溅射靶材金属纯度的要求最高,通常要求达到99.9999%(6N)以上,平板显示器、太阳能电池用铜靶的金属纯度略低,分别要求达到99.999%(5N)、99.995%(4N5)以上。铜及铜合金作为导电层通常用于90-3nm技术节点的先端芯片中。特别是铜锰合金靶材制造难度高,目前只有江丰电子及头部跨国企业掌握了生产此产品的核心技术。近年来随着高端芯片需求的增长,铜锰合金靶材的需求大幅增长,全球供应链极其紧张。公司生产的铜及铜合金靶主要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和平板显示器制造领域。

2、精密零部件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PVD、CVD、刻蚀机等半导体设备由各种精密零部件结合构成,这些部件主要包括传输腔体、反应腔体、膛体、圆环类组件(ring)、腔体遮蔽件(shield)、保护盘体(disc)、冷却盘体(cooling arm)、加热盘体(heater)、气体分配盘(shower head)、气体缓冲盘(block plate)等;材料包括金属类(不锈钢、铝合金、钛合金)、非金属类(陶瓷、石英、硅、高分子材料)等;制造工艺包括超精密加工、扩散焊、氩弧焊、真空钎焊、表面处理、阳极氧化、等离子喷涂、热喷涂、特殊涂层、超级净化清洗等。在芯片先进制程生产工艺中,各种精密零部件以及CMP用保持环(Retainer Ring)、抛光垫(Pad)等作为耗材被广泛使用,零部件产品对金属材料精密制造技术、表面处理特种工艺等技术要求极高。目前,公司生产的零部件产品包括设备制造零部件和工艺消耗零部件,主要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领域。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领域,丰富零部件产品组合。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新能源、轨道交通、特高压、5G通讯等新兴领域的高速发展,公司适时切入覆铜陶瓷基板领域,布局第三代半导体封测材料。功率半导体陶瓷覆铜基板(AMB、DBC)材料具有高热导率、耐高温、较低的热膨胀系数、高的机械强度、耐腐蚀以及绝缘性好、抗辐射的优点,陶瓷覆铜基板在功率半导体器件模块封装中得到广泛应用。产品终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讯、轨道交通、白色家电、及绿色电力系统等众多领域。但由于受到技术经验等方面的限制,常年以来该方面材料供应一直被欧美及日韩等外企所垄断。

3、其他产品

除上述超高纯靶材以及精密零部件产品以外,公司生产的其他产品包括LCD用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等其他产品和对外提供的清洗、加工等服务。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采购计划,结合主要原材料的现有库存量、采购周期、在途时间等因素计算具体的采购数量,并确保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对于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公司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与主要供应商结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制定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对于其他原材料的采购,公司通常会选择2-3家合格供应商,建立多家供货渠道,经询价后确定供应商并及时采购入库。针对日本供应商,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日本江丰直接采购,以及日本江丰通过三菱化学旗下的综合商社向其采购高纯金属原材料。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的终端用户多为世界一流芯片制造企业,各客户拥有独特的技术特点和品质要求,为此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采取了定制化的生产模式。研发生产的产品在材料、成分、形状、尺寸、性能参数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不同,公司生产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在产品研发及设计前期,公司要投入大量精力与终端客户进行技术、品质、性能的交流,当产品通过客户评价后,生产部门在接到来自销售部门的客户订单后,即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已经掌握了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中的核心技术,形成了晶粒晶向控制、材料焊接、精密加工、产品检测、清洗包装等在内的完整业务流程,通过合理调配机器设备和生产资源自主组织生产,实行柔性化生产管理。在先进制程领域,我们持续适应下游客户不同的技术路线演变需求和变革需求,从而实现先进制程领域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在客户端的规模化量产。

3、销售模式

由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太阳能电池等下游客户对溅射靶材的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等有着较为严苛的要求,因此,高纯溅射靶材行业存在严格的供应商和产品认证机制。公司与潜在客户初步接触之后,需要经过供应商初评、产品报价、样品检测、小批量试用、稳定性检测等认证程序之后,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批量供货。

公司与客户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商社代理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及公司的具体产品通过了客户认证评价后,由客户向公司下达月度或季度订单,公司按约定的交货期向客户发货。商社代理模式则是指公司的日本终端客户通过三菱化学旗下的综合商社等知名商社向公司采购产品的模式。该模式在日本制造业企业中较为普遍,其业务流程为最终客户首先与综合商社签订采购合同,综合商社再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发货至综合商社指定仓库,由综合商社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江丰成立后,公司日本终端客户也可以通过日本江丰直接向公司采购。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根据靶材产品原材料供应情况、生产工艺、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格局确定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一直专注于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以及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预计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溅射靶材是电子及信息产业、液晶显示器、光学等行业必不可少的原材料,进而广泛地应用于汽车电子、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家用电器、显微镜及相机镜头等终端消费领域,因此,溅射靶材行业不易受到偶然性或突发性因素的影响,能够充分分享下游产业应用的广阔市场。随着终端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和快速发展,强劲的消费需求有利于驱动溅射靶材市场不断扩容。公司主要从事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各种高纯溅射靶材,包括铝靶、钛靶、钽靶和铜靶等,公司将把握市场机遇,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努力提高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品质及性价比,增强市场开拓及客户服务能力,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努力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半导体材料企业”。

公司受益于在半导体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领域所积攒的技术、经验以及客户优势,同时借助于现有的成熟管理体系和文化体系,为公司拓展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国内晶圆厂采购的零部件国产化率很低,国内半导体设备厂商的核心零部件也高度依赖进口,公司与国内半导体设备龙头联合攻关、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快速向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抢占国产替代的市场先机,迅速拓展在精密零部件领域的产品线,公司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产品加速放量。

(五)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在国际政治形势多变、全球经济不确定的大环境下,公司不畏艰难,以确定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持续发挥高效的研发体系、不断推出新产品、构建安全稳定供应链,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实现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4亿元,同比增长4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元,同比增长148.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增长186.50%。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扩大超高纯靶材市场份额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装备扩充,充分发挥技术、品质、服务、人才等方面优势,在全球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与头部跨国企业展开竞争。同时,公司作为全球技术领先的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制造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牵引作用,利用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优势资源,通过投资入股、战略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链。此外,公司积极完善销售服务网络和保障基地,就近服务客户,持续追踪客户需求,提供驻场PM、产品测绘、逆向开发对接等服务,与客户紧密互动,赢得客户的信任,加强市场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销售规模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超高纯靶材实现销售收入16.11亿元,同比增长36.40%。

2、推进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产能建设

由于全球晶圆制造商均不同程度的投资建设新产能,进而带动了半导体精密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半导体精密零部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业务与半导体靶材业务紧密相关,公司将在半导体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能力、品质保障能力、客户理解能力等成功应用到半导体精密零部件领域,实现了半导体精密零部件业务的高速成长。报告期内,公司推动余姚、上海等基地的产能建设,零部件业务实现销售3.58亿元,同比增长94.51%。

3、布局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材料

长期以来,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模块应用的基板材料依赖外企垄断供应,随着新能源车、轨道交通、特高压、5G通讯等新兴领域的高速发展,急需解决基板材料的国产供应问题。报告期内,江丰电子新设控股子公司宁波江丰同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已搭建完成国内首条具备世界先进水平、自主化设计的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模组核心材料制造生产线,规划建设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工艺技术先进、材料规格齐全、产线自动化的国产化覆铜陶瓷基板大型生产基地。

4、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性

近年来芯片的集成度越来越高,对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提出了新的技术挑战,公司持续追踪下游客户技术路线演变,坚持长期的研发投入,保证产品始终能够满足行业内客户最前沿的技术需求,实现了先进制程领域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在客户端的规模化量产。同时,公司开创性的改造和新建超高纯金属靶材智能化产线,有效地提升了工厂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达1.24亿元,同比增长25.7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取得国内有效授权专利602项,包括发明专利368项,实用新型234项。另外,公司取得韩国发明专利2项、中国台湾地区发明专利1项、日本发明专利1项。

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94,117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8,499,94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8,686,365.87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在浙江余姚及海宁建设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公司截至2022年9月20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00号)。

6、完成公司可转换债券赎回及摘牌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江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3.59元/股)的130%(即69.67元/股),已触发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江丰转债”的议案》,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江丰转债”,赎回日为2022年12月 22日。2022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对“江丰转债”的赎回及摘牌,并在巨潮资讯网()已在深交所摘牌。

7、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5名激励对象授予31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0元/股。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6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4.5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数字化赋能生产运营迈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上线了资金系统,升级完成了HR系统和EDOC系统;协同办公、报表分析、财务供应链等系统在公司各项业务和各子公司的应用进一步深化,各信息系统融合贯通,不断强化公司的信息管控能力,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全面上线了制造运营管理系统(MOM),推进公司制造环节全要素的数字化、透明化与平台化;并顺利完成了省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引导公司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2022年公司还高效投产了多条自动化产线,进一步促进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改善质量控制、扩大生产规模。上述成果也标志着公司数字化赋能生产运营迈上新台阶,将加快公司整体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推进智能制造,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截至本报告期末,姚力军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3,277,2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3月31日、5月25日、9月16日、9月19日、10月24日、10月27日、10月31日、11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2 截至本报告期末,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60,000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3月28日、3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原董事张辉阳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076,554股,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本。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力军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JIE PAN先生,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于泳群女士,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蒋云霞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一)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江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3)合计转成9,562,334股“江丰电子”股票。“江丰转债”已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赎回,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共有15名激励对象合计行权123,984份股票期权。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255,974,265股增加至265,660,58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5,974,265元增加至人民币265,660,583元。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5,660,583股减少至265,555,58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5,660,583元减少至人民币265,555,58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进展情况以公司公告披露为准。

(三)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255,974,265股变更至265,555,583股,新增股份总数9,581,31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5,974,265元变更至人民币265,555,583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581,318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8日出具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3月8日止)》(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25号)。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本次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3日、4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5、9、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议案8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21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21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以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3-04-07

2023-04-07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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