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古城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_工作_负责_办公室

古城镇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镇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宣传文化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民政工作站牌子)、维护稳定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

1、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村级“三资”管理等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后勤、档案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财务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承担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3、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制定并实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经济运行、农业综合开发、精准扶贫、移民搬迁、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动植物防疫、公共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灾害防御、环境保护、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食品药品安全、煤炭煤矿安全、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打击非法开采、消防安全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工作站):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型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5、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反邪教、禁毒、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教育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镇政府设四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预算、副科级建制、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1.经济综合服务站: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农机安全、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4.公共服务中心:承担镇域内道路管护、地质灾害、环境卫生、供水供电、广电网络、水资源、水利设施管护、水土流失预防、河道安全巡查等公共事业服务。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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