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要旧貌换新颜,要持续焕发新活力,必须‘建管并重’,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中山市政协委员、民革党员、广东上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靖琪说,今年中山“两会”期间,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提出建议。
冯靖琪表示,大部分老旧小区面临着“两难一旧”的问题:一是业主自治难。业主大会“找人难”“发票难”“投票难”“成立难”,没有业主自治组织;二是找人管理难,老旧小区规划落后,盈利点少,企业不愿进不想干。让居委会来管,但是居委会只能短期协助基本管理,很难长期服务;三是居民观念旧。大家习惯了“政府来管我来看”,习惯免费服务,缺乏参与小区事务和“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中山市政协委员、民革党员、广东上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靖琪。
针对这些问题,她提出三个建议:第一,业主自治要有助力。一是立法助力,参考广州、杭州的经验,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为老旧小区实现业主自治“开绿灯”;二是技术助力,推行“线上投票”为召开业主大会“开绿道”;三是宣传助力,引导群众从“居民”到“业主”的身份认知转变,一起做小区管理的“主人”。
第二,服务体系要有张力。充分发挥网格和社区党支部的优势作用,做好小区居民摸底、联络和熟化工作,加强亲邻建设,增加单元之间楼栋之间的黏性;再培养一批具有综合社区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以“政府+社区+居民+市场主体”的高张力服务体系共同推动管理。
第三,小区自身要有吸引力。一方面以“既好看又好用”的思维指导改造,激活老旧小区中的停车位、广告位、闲置空间,方便小区引入快递柜、商业广告、智能化设施进行“自我造血”,另一方面在财政、资源、税收上适当“输血”,增加企业进场信心和动力。
“老旧小区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民心。我相信‘建管并重’推进老进小区改造,一定能擦亮中山的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以居住环境的‘新’换人民群众的‘心’。”冯靖琪说。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苑世敏
【作者】 苑世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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