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供见习岗位公告
为促进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巩固知识、积累经验、掌握技能,为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充分的锻炼。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提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见习岗位 2个,用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行见习。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提供2个见习岗位。主要从事人社辅助性工作。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服从安排。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岗位条件
1.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
2.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见习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限考期内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三、程序
(一)公开发布信息
通过“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县城公告栏向社会发布提供岗位公告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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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即日起至拟见习人员全部确定(上班时间)
地点: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县政府2楼)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有学位证的同时提供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验原件后交复印件1份。
(2)近期体检合格表一份(体检由报名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在各个环节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见习资格,其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确定拟见习人员
本次见习人员确定按报名先后顺序,采取面谈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及面谈认可人员为拟见习人员,按提供的见习岗位数,拟见习人员满员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公示
对拟见习人员,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办理见习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会东县就业局办理见习手续。拟见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五、见习人员见习期及待遇
本次见习人员见习期为12个月(中途若见习人员考上在编岗位或提前离职的则按实际见习时间计算)。见习期满,由单位出具见习报告。见习人员待遇依据见习相关规定按政策执行,下乡按文件规定报销差旅。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见习文件规定执行。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来源:会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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