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现公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省医保局政府网站(hsa.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32602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紧紧围绕我省医疗保障重点改革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2022年以来,省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省医疗保障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省医疗保障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完善阳光政务平台,落实“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要求,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共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61篇,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5篇。2022年度省医保局网站总访问量1050万次。政务新媒体“广东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广东医保”南方号年度分别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医疗保障服务信息226篇和149篇,总阅读量约150万。积极上线广东省民声热线栏目直播,开展网站在线访谈3次,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多维度做好行政决策主动公开。认真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公开对社会开展意见征集8次。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公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多种形式政策解读143篇。三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透明。全年公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00件,可在局官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栏目进行浏览查询,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53件,省政协提案答复47件。同时,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通过不断扩大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推动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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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医保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篇数情况
(二)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省医疗保障局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系统、信函、当面形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24件(1件由上年结转),未收到关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管理。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文件属性界定等工作。二是强化载体管理。加强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相关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部门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编排和展示。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一键查阅政策原文等服务,便于群众便捷获取信息。四是开展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为特殊人群提供字体放大、功能引导、舒适界面、智能导航、一键进入等功能服务。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以省医疗保障局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集约化平台运行监测功能,加强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注重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医保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各处室责任,推动各处室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网民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网站设立提供“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等渠道受理网民留言咨询,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年来,省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7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5
6
11
(七)总计
17
7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政策解读时效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
2023年,省医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改进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立足群众视角,依托局网站和“广东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南方+”号,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公开时效,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强化工作总结和分析,不断改进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二是改进信息公开形式,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编排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政策和医保信息,及时广泛开展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金额(元)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为/,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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