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10日讯(记者 王娟 通讯员 天桥区融媒体中心 陈紫涵)“先做人、后做事,做一名让人尊敬的律师。”这是张秀玲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她从业多年不变的初心和理念。
今年是张秀玲在山东圣义律师事业所工作的第10个年头。她坚守初心、业务精湛,竭力维护公平正义;她帮困扶弱、为民解忧,用法律的力量给更多人带去温暖。如今,作为律所副主任的她坚持奋斗在服务客户的第一线,为无数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近年来,张秀玲先后获得“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济南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致公党济南市委优秀党员、天桥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评律所优秀律师。
笃行不怠 初心如磐
在执业过程中,她积极主动学习新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执业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踏实热情、善于钻研,每办一个案子都将委托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注重办案思路及解决问题的策略,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
张秀玲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股权设计、公司法律事务、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等的研究和实践。作为代理人,她需要经常代理出庭,庭审前,她都会对诉讼请求或反驳所支持的证据和法律观点做好充分的准备。执业以来,她办理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疑难案件,其代理观点大多被法官采纳,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9年,某开发商使用了某企业供应的建材后,迟迟不予结算,且由于自身管理不善,工程存在转包、分包和借用资质等的不合法情形,管理人员多次更换,供货结算证据不全。张秀玲在接受企业委托后,多方查证发现货物确实已用于该工程建设,且该工程已经验收使用。经过对案情的全面分析,张秀玲为委托人制定了诉讼代理思路,并指导委托人补充证据,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执行程序,最终货款本金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数千万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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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秀玲为市民孙某代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孙某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分次缴纳了购房款百余万元,但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后得知开发商又将孙某购买的房子出卖给他人且网签登记。面对一路飙升的房价,孙某找到开发商理论,得到的回复却是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退还已交房款本金。在全面了解案情和证据后,张秀玲从法律规定到司法解释,将孙某的证据作出客观和专业的呈现,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孙某购房本金的同时,向孙某支付购房款利息、支付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这两起案件仅是张秀玲接手的大量案件的缩影。每一起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解决过程,无疑都会经历无数困难和挑战,而张秀玲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思维,以专业和勤奋一一化解,展现出极高的职业素养和强大的心理素质。
帮困助弱 义不容辞
在法庭上,张秀玲思路清晰、据理力争;在法庭之下利用专业知识,高效解决委托人的不同法律需求;而面对弱势群体,她像一位贴心的邻家姐姐,在业务量巨大的情况下无私地接纳他们的求助。
令张秀玲记忆最深刻的是2016年她代理的一位患有精神残疾的妇女遭受其丈夫的家庭暴力的案例,当事人2次起诉离婚,对方不但予以配合,且常年不回家看望年幼的孩子,还经常至女方的娘家无故闹事,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女方痛苦不堪。张秀玲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负责的敬业精神,最终帮助委托人解除了婚姻的枷锁,争得了应有的权益。该案例也被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近年来,律所根据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指派张秀玲到市建筑业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累计接待咨询700余人次,参加各部门联动协调会30余次,调解结案200余起,为农民工实现维权4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张秀玲曾完成过这样一起农民工欠薪案:2018年1月份,李某等20余人在某工地干活,完工后包工头却消失了,30余万血汗钱拿不到。张秀玲了解情况后,积极与承包方联系,多方确认施工劳务的事实与欠款金额,在找不到包工头的情况下,最终,经过大量努力工作,承包方对农民工的劳务费用先行支付,农民工拿到血汗钱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她至今还记得,20余位农民工拿到工资后,眼含热泪握着她的手,久久不肯离去……,该援助案件得到《济南时报》的跟踪报道。
这些办案经历让张秀玲感到,法律援助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生存,也能让人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我认为帮困助弱是一位律师的社会责任,即使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也没关系,我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多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她说。
公益普法 不知疲倦
多年来,张秀玲本着公益、法治、援助的宗旨,担任一村(一居)法律服务工作、担任天桥区家庭家教家风宣讲团“家庭权益普法讲师”,不间断宣传、普法,足迹遍布天桥区村(居)、乡镇(街道)、企业和机关、学校……为天桥区法治建设贡献着力量。
近年来,特别是担任律所副主任以来,她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展开,先后组织圣义妇女维权律师,深入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北村、制锦市等社区(村居),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接受咨询、参与调解;组织实施参加全国妇联等部门组织的《反家庭暴力法》微电影参展,全部参演演员均为律所律师以及工作人员,在形式与实际教育上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天桥区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落户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为契机,将法律服务中心的五位一体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年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免费法律宣讲7次。
因为热爱,所以愿意付出。张秀玲带领圣义所的公益律师深入辖区堤口路小学、五十六中学、济南师范路附属小学、南部山区西南裕小学等多所学校,为孩子们在课堂上讲授校园欺凌、安全防范、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知识,并代理了多起青少年刑事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
“律师是需要终身学习的,未来的路还很长,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坚定地走下去,不能辜负委托人的信任和自己的那份热爱。”张秀玲说,自己会一直坚持先做人、后做事,做一名让人尊敬的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到更多的人,并在法律援助、公益普法的道路上继续前行,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和谐幸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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