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宾川:“普法春风”吹暖水果之乡_普法_宣传_宾川县

“今天,我就用十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给大家开展一场法律知识的大宣讲……”3月14日,宾川县第二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队下沉到州城镇华侨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月的春天,走进著名的“果城”宾川县,成山成片的沃柑沉甸甸地挂满枝头,空气中洋溢着淡淡的果香。有10支特别的队伍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正在开展精准务实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走新”“走心”,让“普法春风”吹暖水果之乡。

点对点 “普法春风”进万家

宾川县通过小组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实现人人讲、会会讲、组组讲、院坝讲,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在广场、街道、商铺等人员密集处,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手提袋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以案释法的方式,就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权属等问题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普法宣传走村入户,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力角镇海良村委会充分发挥该村15名“女子调解队”带头作用,联合乡镇、村委会、村(社)组干部、基层党员四级基层力量和社区民警开展敲门行动,一对一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引领全村妇女姐妹“吹好枕边风、守好幸福门”家庭普法宣传,时时对丈夫和家人进行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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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妇委会15名执委成员,平时在村里发挥着‘敲门行动’和‘吹好枕边风’普法宣传作用,进村入户向村民宣传反诈、交通安全、禁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对村内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化解,充分发挥我们妇女半边天的作用。”海良村委会妇联主席杨世琼说。

面对面 “普法春风”扑面来

宾川县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从县级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单位等抽取法治业务骨干,组建了由72名工作队员组成的10支普法工作队下沉到乡镇,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针对性开展“法治进万家”“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农场基地”等活动宣传法律常识。充分利用巡回审理、阳光司法等载体向群众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相关诉讼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同时,将普法宣传与非遗展演、庙会活动、民族文艺节目表演等活动有机融合,让广大群众通过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增强法治意识。

宾川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突出司法专业优势,选取典型案例面向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持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3月20日,宾川县法院到鸡足山镇沙址村委会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5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人员开展了以案释法,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以“身边事、身边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心贴心 “普法春风”暖心窝

宾川县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普法+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把法律“硬道理”变成“家常话”,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

3月10日,宾居镇司法所协同村干部到龙口村调解娄某由于多年前到外地上门,刑满释放后想回到老家,导致无住房、无土地的困难问题,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娄某哥哥和侄子、村委会干部、社长、群众代表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和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土地赔偿问题,工作人员在深入普法的同时,巧打“亲情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娄某哥哥和侄子在无偿还给娄某1.2亩土地的基础上还再多给娄某0.3亩土地,住房由镇政府安排,暂时居住在村活动室,等宅基地审批下来后再新建住房,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切实为娄某解决了实际困难问题。娄某高兴地说:“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一定好好干活攒点钱,盖点房子好好生活。”

通讯员 吴华 文/图

编辑:苏云慧

审核:马丽芳

终审:施贵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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