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办准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在全国首创统一调用检察人员办理重大案件机制,该做法被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吸纳,并入选海南省第八批制度创新典型案例。
为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应用力度,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全部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管。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六水共治”攻坚战,健全“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09件。
坚持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年来起诉429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1682人,起诉3110人。
从一项项具体的工作实例、一组组办案数据,或许能更具象地读懂海南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在护航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2018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优化法律监督质效,积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海口琼山区检察院干警利用无人机查找公益诉讼线索(琼山检察院供图)
优化营商环境
走心做实服务大局重点工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
“要以更牢固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防范化解走私风险,进一步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打击力度,积极推动完善源头监管。要以更精准举措助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依托监督办案更加精准有效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局服务作出明确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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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走心做实服务大局重点工作,这是全省检察机关五年来不变的工作主线。
我省检察机关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数据显示,五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统筹发展与安全要求,起诉各类经济金融犯罪4484人,较前五年上升1.47倍,全力服务保障全岛封关运作准备。
——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与省纪委监委、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持续落实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同步审查机制,起诉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犯罪376人,特别是2022年起诉洗钱犯罪人数同比上升5.3倍,其中68.4%系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后追加认定。
——突出惩治走私犯罪,牵头与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共建反走私刑事检察协作机制,决不让不法分子在自贸港建设中“钻空子”“赚黑钱”。
——着眼更好更实服务企业发展,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联系企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加强对企业的司法保护。
五年来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74人,对603名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促进稳企业保民生。
五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理念,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持续优化服务保障举措,努力让法治成为海南自贸港的鲜明底色和“最强内核”。
维护社会稳定
聚力推进最安全地区创建
平安是民之所盼,亦是发展之基。
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作为履行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主旋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在平安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暴力以及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起诉11789人,较前五年上升7.8%,对9起陈年命案报经最高检核准追诉。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好检察职责,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办案质量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起诉涉黑涉恶组织335个3742人,立案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72人。
2021年以来,省检察院及时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起诉1782人,三亚杨时云等125人、定安王世开等123人、海口李钟飞等97人等55个涉黑涉恶组织被铲除。
——全力投入两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起诉毒品犯罪14000人,结合办案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我省禁毒成效持续巩固,起诉毒品犯罪人数占比从2017年的33.1%下降至2022年的2.3%,吸毒人员占比从2017年的8.3‰下降至2022年的0.75‰。
——更深层次融入社会治理。着眼增进社会内生稳定,主动适应重罪占比持续下降的犯罪结构变化,着力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实,五年来共依法不批捕18229人、不起诉12840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650人。着力做深做实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01件,以法律监督有为助推社会治理有效。
省检察院不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与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起诉一批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779人、起诉63394人。
积极能动履职
检察公益诉讼向新领域拓展
公益诉讼是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中更带有主动性的诉讼职能。责任意味着担当。我省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好这一主导责任?
我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提出并坚持“三多一精”理念,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为保护海南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我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增绿护蓝”“生态环保”等专项行动。
2019年7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将我省生态环保领域滥伐林木、垃圾处理、水源污染、非法采砂、近海养殖和食药安全六大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采取发现、纠违、督办等三大行动开展专项工作。
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受损耕地、林地、水源地15.1万亩,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2.35亿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8亿元。
省检察院先后与生态环境、资规、应急管理、审计等21家单位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一体履职、共同做好公益保护的良好工作格局。
——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办理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扶贫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该领域总计4项案件质量指标均排全国第一。
全省检察机关以创新能动履职之姿走出公益司法保护的“海南步伐”。
五年来,共立公益诉讼案件5623件,所办案件99%以上通过磋商等诉前程序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检察建议不落实、问题未解决的提起诉讼214件,法院支持率100%。
抓规范、拓领域、树精品。除了公益诉讼,我省检察机关创新能动履职,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试点、积极构建检察一体化监督办案机制等“自选动作”,不断完善检察工作科学运行和管理机制,释放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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