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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8月1日
3、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2单元-1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厦门吉客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呼市吉宏、廊坊吉宏、孝感吉联、滦州吉宏、宁夏吉宏、济南吉联、黄冈吉宏、安徽吉宏、吉宏工业、陕西吉宏、江西吉宏、欧奇信息、厦门吉客印为综合授信业务项下的贷款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履约担保事项:公司为上述部分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5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融资及履约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
2、公司能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投融资等,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1,984.8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5%。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东鹤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170万元。2023年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且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及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远程网络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
4、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庄浩女士、董事会秘书朱瑶先生、财务总监吴明贵先生、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互动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25日17:00前,通过访问“互动易”网站(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59,809,488.22元,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23,166,766.28元,截至本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3,357,278.06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实施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包括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实施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包括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出发,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59,809,488.22元,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23,166,766.28元,截至本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3,357,278.06元。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实施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考虑到公司的稳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包括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编号为XYZH/2023XAAA2F0007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3XAAA2B0009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62,357,400元,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357,4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3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2、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部分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供应商报价等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经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4月2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勤勉尽职履行职责,依法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与决议内容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勤勉尽职、审慎负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5、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现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运营实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填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8、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3年度工作规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95,393.7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40,565.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810.52万元。
(三)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56.31万元包含:
(1)因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37.29万元;
(2)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18.91万元及销户结算利息0.1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至各募集资金专户;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18.91万元及销户结算利息0.1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3-04-12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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