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_走私_被告人_货物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爱普股份3月24日晚公告,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出具了《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爱普股份控股子公司盟泽公司及两名被告人许广益、戴晓雯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情况显示,被告单位盟泽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一仟一佰零柒万元;被告人许广益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戴晓雯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退出的违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电脑、硬盘、手机等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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