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南京】南京最新通知!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_租房_保障_住房

【贝壳南京】南京最新通知!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南京将通过规范公租房分配、使用和退出等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实现公租房保障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南京还将推进公租房 " 一网通办 "" 一网统管 ",实现公租房全生命周期监管。

记者了解到,《通知》共包含八方面 20 条内容,从部门职责、配置方式、审核路径、退出流程、退出条件等方面对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加以规范。

《通知》提到,公租房保障包含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其中,实物配租主要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无房家庭可优先配租;租赁补贴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缓解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退出原单位承租政府投资公租房的,可通过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方式解决其住房问题。

在审核方面,《通知》明确,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与公租房所有权人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一般为 3 年至 5 年。合同期满前,住房保障部门应牵头做好资格复核工作。当承租期内人员结构、收入、资产、住房等发生变化时,被保障家庭要主动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相关单位依据复核结果,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承租期满前 3 个月,被保障家庭应主动向公租房所有权人提出续租申请,拒绝提交资格复核材料,且经催告后仍不提交的,承租期满后依合同应当退出公租房。

与此同时,《通知》还完善了退出流程、明确了退出条件。针对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私下互换住房、转租转借、长期欠缴租金或改变房屋结构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被保障家庭,公租房所有权人有权依合同约定直接解除或终止其租赁合同,并予以清退。不过,当被保障家庭不再符合承租条件或其他原因的,必须退出但退出确有困难的,公租房所有权人可视情况为其安排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数额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南京将推进公租房 " 一网通办 "" 一网统管 ",提供公租房 " 一站办理、一键直达 " 服务应用场景,通过数据信息共享,及时更新人员和房屋动态,及时跟踪动态信息,实现公租房全生命周期监管。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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