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严厉打击!_毒品_罂粟_种植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感兴趣吗

警察小哥哥带你出警!

近日

昆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

有人在自家种植毒品原植物

警方第一视角

带我们去现场一探究竟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春暖花开

草长 莺飞

心若向阳

万物生长

展开全文

愿所有美好的种子都能发芽!

但是要提醒大家

有些植物千万不能种

看到请立即报警

- end -

素材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云南禁毒》编辑整理,转载敬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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