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发生冲突时,双方一定要好好沟通,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近日,山西运城一洗煤厂“圈地”?5名农民为“保护耕地”竟摊上“刑案”!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山西绛县亿丰洗煤厂南侧的十多亩土地,其西边、北边有围墙,南边有深沟,东边临近公路,与庄稼地接壤,被高耸的防尘网隔住。
在村民眼里,这是洗煤厂在“圈地”, 遮挡视线和阻碍出入,都是为了方便进一步毁坏和侵占耕地。村里曾发通知,要求洗煤厂清理其堆放在地里的煤矸石。
2020年3月22日上午,几位村民看到,洗煤厂又在地里施工,便上前阻止。有人用铁锹戳防尘网,将钉在防尘网下面的彩钢瓦拉开,并拉倒三根支撑防尘网的钢管。
村民的这一行为,让他们摊上了“刑案”。2021年12月,山西绛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5位村民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村民们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其行为是在阻止洗煤厂违法占地毁地。2022年7月,运城市中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记者从涉案村民处获悉,今年3月24日,绛县法院重审后作出判决,再次认定5位村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村民们均已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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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起,先后有6家洗煤厂入驻程景村,解决了村里一部分劳动力,也保障了年产值及税收。 不过,污染等问题渐渐加深了洗煤厂与村民的隔阂,有村民对洗煤厂进行举报。
2018年12月10日,对于亿丰洗煤厂在其南墙外程景村基本农田范围内倾倒大量煤矸石矿渣废物的违法事实,镇政府要求程景村在两天内彻底清除完毕。
程景村接到通知后,当天书面通知亿丰洗煤厂,让其清理其堆放在程景村基本农田内的煤矸石。
案涉土地上,被倾倒了煤矸石矿渣废物等
判决书中还摘引一份程景村2019年1月16日的会议记录,主要内容为:因亿丰洗煤公司占用并破坏程景村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一直未能得到彻底解决。程景村召开村支两委以及村民代表会议, 最后形成决议,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亿丰洗煤厂占用并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并发动全体村民阻止该公司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保护基本农田。
2019年5月23日,程景村村委会按大交镇政府要求,再次向这家洗煤厂发出通知,要求其清理被占用基本农田中堆放的煤矸石。
村民们发现,地里的煤矸石并没有彻底清除,而是被一层薄土覆盖着。与此同时,洗煤厂在“圈地”,通过搭建防尘网和彩钢瓦隔绝外人进入,以遮盖其毁地行为。
案发半年后,程景村村民在案涉地里发现,薄土层下面仍埋有煤矸石等废渣。
村民周某明供述说,亿丰洗煤厂南墙外搭建防尘网占地有村民家的,也有村集体机耕路和机动地。 他们在2018年和2019年也曾阻止过施工。
2020年3月22日上午,几位村民看到,洗煤厂又在地里施工,便上前阻止。有人用铁锹戳防尘网,将钉在防尘网下面的彩钢瓦拉开,并拉倒三根支撑防尘网的钢管。
事发半年后,被拉倒的防尘网。
村民的这一行为,让他们摊上了“刑案”。据绛县法院判决,事发当日,洗煤厂老板王某福等人报案(作行政案件查处)。
洗煤厂对该鉴定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同年7月7日,运城市发改委出具价格认定复核决定书, 认为绛县价格认证中心在调查更换修复损坏物品工时费及辅料等费用有漏项、价格偏低。经重新认定,案涉防尘网被损坏价值为2274元。
2021年8月19日,绛县检察院将此案公诉至法院。同年12月30日,在事发21个月后,绛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位村民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认定,绛县亿丰洗煤厂的生产经营地为程景村。2020年3月23日上午9时许,洗煤厂总经理王某福安排施工工人在该厂区南墙外加固、安装防尘网,被告人周某明、马某忠等村民发现后,以洗煤厂非法占用村集体耕地为由阻挡施工。
施工工人停止施工后,上述各被告人无事生非,通过使用铁锹打砸、三轮车拉拽等方式, 强行将搭建好的部分防尘网、彩钢瓦损坏。被损物品价格为2274元。
法院认为,5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毁损的物品价值仅2274元,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绛县法院一审判决书截图。
宣判后,5位村民均提出上诉。周某明在其上诉状中提到,他们5人阻挡洗煤厂施工,并不是寻求精神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是事出有因, “原因”系洗煤厂非法侵占基本农田而阻挡其非法行为。所以,他们的行为并非寻衅滋事。
周某明上诉还提到,一审判决认为工人停止施工后,被告人仍继续破坏防尘网,故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在当时,施工人员并未离开现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可能性,应当依法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面对非法损毁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他作为村干部和村民,勇于制止犯罪行为,本应受到褒奖,而非受到审判。
5位村民获罪后上诉。与此同时,检方也提出抗诉。绛县检察院的抗诉书显示,该院依法审查后认为, 该寻衅滋事案属涉民营企业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大,绛县法院以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对各被告人作出免予刑事处罚,显属适用法律错误。
绛县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
2022年7月11日,运城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绛县法院重新审判。
据绛县法院重审一审判决书记载,发回重审后,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检方仍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5位村民刑事责任。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检方此次给出量刑建议,当庭建议判处5被告人拘役二个月。
被告人周某明辩称,检方起诉书提到的“洗煤厂老板安排工人安装防尘网”,实为在耕地里用废旧彩钢瓦圈地,彩钢瓦不是防尘网。工人在基本农田施工,他劝工人停止施工,不是无事生非。
涉案土地俯拍图
其他4位被告人同样不认可检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是正当防卫,没有犯罪。”被告人马某忠当庭说。
绛县法院重审时查明,涉案土地上存在亿丰洗煤厂倾倒大量煤矸石矿渣废物的事实。涉案土地(冷某家、李某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显示, 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而绛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涉案土地为耕地和其他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今年3月24日,绛县法院重审后,再次认定5位村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免予其刑事处罚。
绛县法院重审判决书截图。
3月31日,绛县法院办案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该院重审后已对此案作出上述判决。对于重审查清哪些新事实等采访问题,截至发稿前,该院未给予回复。
王某福告诉记者,当初从3位村民手里租地,就是为了往里面放东西。 “什么都能放。他有什么权利去阻止?”“村里曾开会动员村民保护耕地。”“那地是我租的,他保护什么?”
记者追问,该厂之前往地里倒煤矸石及矿渣,执法部门有无就此处罚过?对方表示,不想多说了,便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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