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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警方查处一起垃圾桶被盗案。
有偷手机的、有偷现金的
可是,偷垃圾桶
你听说过吗?
垃圾桶无故“失踪了”
究竟是何人所为?
3月11日12时许,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接县环卫工人张某报警称:在县城丁香园小区南门口路面摆放的三个垃圾桶丢失。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张某称,前段时间在该地段就丢失过几个垃圾桶,因价值不大,也没有引起注意。如今又有3个垃圾桶不见了,遂报警求助。民警通过查看事发地监控视频,经视频分析、走访调查,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张某华(58岁,山西省晋中市人)。民警遂立即传唤张某华接受调查。张某华到案后,对其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张某华系某工地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因生活区内垃圾桶不够,便想在外面拉几个垃圾桶使用。2022年11月份,张某华驾车至沁水县某路段,将路边的三个垃圾桶拉走;2023年3月1日晚,张某华和关某亮(50岁,临汾市洪洞县人)驾驶皮卡车再次路过此路段时,见附近无人,便又将路边的三个垃圾桶拉走。
张某华和关某亮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沁水警方给予该二人行政拘留处罚。追回的六个垃圾桶也被民警第一时间送回它原本的“岗位”。
来源 | 沁水公安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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