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首例:不动产“带押过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_不动产_过户_射洪

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射洪首例:

不动产“带押过户”

全面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

导 读Introduction

“过户”,对于我们一般群众来说,就是买了房子,需要把不动产证书办成我自己的名字。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转移登记。在这以前,如果所购置的房产在银行有抵押,需要将贷款还完,解除抵押后才可以办理“过户”,程序繁琐、耗时较长,不利于群众办事,更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省市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探索,加快举措推进。

立即响应 全面推行

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响应,梳理业务环节,沟通协调本地金融机构,助推不动产登记“带抵过户”工作落地生根。据了解,“带抵过户”业务开展后,权利人只需在办理存量房转移和抵押权首次登记后再申请原抵押权注销登记,免去了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登记的“过桥”环节,还实现了在不还清原贷款的情况下完成过户、抵押及新贷款发放。截止目前,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搭建了业务办理平台,已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20余件,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工作。

对标赶超 提质增效

为保证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组织学习中省市关于“带押过户”相关工作开展的通知,认真研读文件,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射洪市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流程及需要群众提供的办理要件资料。同时,向已开展此项业务的发达地区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取“真经”,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高业务办理质量,切实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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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心声

“以前抵押的房屋必须要还清贷款后才能买卖过户,整得很复杂。今天,不仅把户过了,还把抵押登记一并办理了。确实不错!”刚刚办理完“带押过户”的廖女士向射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达着内心激动的心情。

守正创新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大已有业务办理的推行力度,不断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学习,在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极力探索不动产登记惠民利企的新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ND—

供稿:不动产登记中心 任 遥

编辑 :谢书龙

审核:邓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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