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解海华之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份数量为1,321,796股,限售期为自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万股,并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4,22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2,765,2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474,72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93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321,79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3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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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德邦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德邦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21,79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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