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观点|许多国家采用消费税,强化公民的纳税人与国家主人意识_老百姓_的钱_商品

谈起我们的税收,很多人都知道税率偏高、税赋偏重,但是,普通老百姓对此却无感,特别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唯一能接接触到的直接税收,就是超过5000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了。

所以,按国人当下的收入水平而言,绝大部分人的月收入是低于5000元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没有自己被征税的概念。

这也造成了,当有人提出,政府的钱都是源自于纳税人时,会有许多人跳出来反驳的最根本原因。

这些人一方面收入低,他一辈子都没有交过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就是我们把全世界通行的消费税,改成了隐藏在消费背后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赋。

从而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觉,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与老百姓无关,那些钱本就是政府的钱,即便非要说纳税,也只是一些高收入人群或者企业纳了税,普通老百姓是没有交税的。

而这个潜台词的背后意思就是:你们老百姓,就不要以纳税人自居了,更不要以纳税人的名义想着争取更多的权利了。

我们不妨来看看,同样的税,用了不同的名字,会为什么就带来了不同的效果。

在这儿,我们来打个比方,假如一件商品,老百姓在购买时花了200元,而实际这件商品的未计税价格只有100元,那么从工厂生产到流通环节的销售,增加了100元的各种税费。

我们的做法是,把这100元的税,在原材料、工厂及销售环节,分解成了各种税费,其中以增值税为主。

我们的老百姓在购买这件商品时,他们只看到了商品最终的销售价格,并不知道其中包含了多少的税收,即便知道,在他们的概念里,他们也会认为,这种商品的增值税,都是由材料商、工厂、商场来交纳的,与自己无关。

在这种税制下,几乎所有人在购买这件商品时,都不会意识到,我为购买这件商品支付或交纳了100元的税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是纳税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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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许多国家,却与我们不同,他们把增值税直接变成了明面上的消费税,并注明在商品与服务的价格标签上。

在这些国家,当老百姓在购物时,他们非常清楚,自己买的这件200元的商品,其实商品本身的价格只有100元,而自己多付的100元,并不是归于商家,而是由商家代自己交纳了100元的税收。

如此以来,老百姓每次购物,都会被强化一次认知,你正在向政府纳税,你为这次消费向政府交纳了多少的税,也都清清楚楚。

于是,这些国家的老百姓,每个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我是一个纳税人,我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有我的钱。

一个是增值税,看起来是商家在交;另一是消费税,看起来是老百姓把钱交给商家,由商家代交。

本质上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对于聪明人都能理解这个道理,却有些蠢人,却会说,在我们国家,我们买东西不需要交税啊。

蠢人并不知道,不管这玩意叫增值税、还是叫消费税,也不管是由谁来交纳,原来你花100元就可以买来的东西,如今你却要花200元,那么,这多出的100元出在谁身上呢?如果这100元的税出在你身上,那么,这个税由你自己来交,还是由张三或李四来交,又有何区别呢?

我们国家从每个人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教育我们要有主人翁意识,但是,不能只停留在告诉我们是主人翁,更要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是主人翁。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老百姓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当然,除了税收之外,我们还有卖地的钱,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的,所以卖地的钱也是百姓的钱;即便是增发的货币,也是稀释了老百姓的财富而得来的,并非凭空多出来的。

敬请关注“老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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