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承德兴程矿业被罚6.4万元_承德县_万元_监察局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处以罚款6.4万元。

文号“冀煤安监三罚﹝2023﹞201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1.101采煤工作面第38组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数值为5MPa。2.101采煤工作面下运道单体液压支柱测压计损坏不能使用;2022年12月未对井下避难硐室的氧气传感器进行调校;2022年12月未对井下避难硐室的二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上述行为违反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4万元。

梳理发现,该公司于2022年曾4次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被罚,罚金合计46.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赵瑞林,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八家乡庙梁村,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开采、储藏、销售等。大股东承德隆兴地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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