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拉萨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该小区目前收取的住宅居民楼用电为0.54元/度,与《关于进一步做好转供电电价政策落实工作的意见通知》不相符。
“拉萨顺通城市花园小区的电费疑似存在违规加价、不执行自治区转供电政策的情况。”
收到留言后,拉萨市高度重视,将情况向网友反馈:经核查,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收费价格备案申请表》明确小区电费收费标准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该小区自2018年交付使用起一直按照原电价0.54元/度标准收取电费,未按照《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电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调整电费收取标准,存在涉嫌不贯彻执行自治区电价政策行为,拉萨市住建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自治区电价政策规定执行,按照0.49元/度收取电费。
回复表示,根据《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拉萨市住建局针对该物业服务企业未公示收费明细、收取额外费用等行为已进行扣分处理并予以公示。同时,待小区相关负责人返回拉萨后,责令其配合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核实。
根据回复了解,国网拉萨供电公司综合考虑居民意愿及项目实际,已将该小区纳入2023年转供电改造范围,力争年内完成顺通城市花园小区“一户一表”改造。
内容综合自人民网西藏频道、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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