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桥二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二公司”)决定对位于兴义市北京路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特制订此方案。
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物为兴义市北京路9栋5-7号、12栋8、11-13号、13栋1-4、7-16号临街门面共21间,均为经营性门面,门面按建筑面积大小分为五种规格:21.39㎡、26.73㎡、28.52㎡、29.16㎡、32.31㎡,层高均为5m左右,水电均已安装,详情见附件1,门面租赁位置图见附件2.
2.此次招租采取分标段出租方式,1个门面为1个标段,总共21个标段,租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租赁。
3.租赁期间,天二公司为每位承租人在天电小区提供1个停车位使用。
二、招租对象资格
1.租赁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或企业(含公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公司等)。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租赁。
三、招租期限及租金缴纳
1.本次招租期限为3年,出租期限为2023年5月20日-2026年4月9日。
2.租金一年一收,先交费后使用。第一年,于2023年5月20日前交费、第二年,于2024年4月30日前、第三年,于2025年4月30日前缴清下年度房租。
四、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租赁人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应提供:
1)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天二公司组织对报名情况进行确认登记及资格审核。
五、租赁要求
1.本次招租所涉及房屋的用途限于办公、仓储、商业等合法经营,不允许开设餐饮、娱乐场所,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危化品存储及经营。如需改变用途须经出租人同意。
2.承租人不得将所承租的门面整体或擅自拆分后部分转租(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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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等费用,不得欠费。
4.在承租期间,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承担承租场所的安全及消防管理责任。
5.承租人不得破坏房屋外观主体结构及已安装好的附属设施。
6.租赁区域内外招牌、广告及消防设施等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招租门面租金信息表
注:1、建筑面积( m2)*租赁单价(预估30元/㎡/月,合同价以正式评估报告结果为准)*12个月;
2、个位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附件2
天生桥二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兴义市北京路招租门面布置图
来源:兴义之窗
编辑:兴兴
校对:尤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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