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简章(什么是招生简章)_录取_考生_学校

本文目录

  • 什么是招生简章
  •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黑龙江工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2019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在哪里看
  • 琼州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什么是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
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有些招生简章中,也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良好的办学条件进行宣传。
学校的招生简章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并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以后才可投入使用。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文昌路1号;邮政编码:52341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在广东省第二批B线、部分省份第三批录取,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录取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1.音乐类专业分档原则:(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2).表演、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照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6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18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1.新生奖学金:对考入我院分数超过上一批次以上的省内文理考生均一次性颁发新生奖学金,其中文、理科前10名的考生获得2万元新生奖学金,其他考生获得1万元新生奖学金;对我院录取的省内2B分数线的文、理科前10名的考生将一次性颁发1万元新生奖学金。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3.鸿发奖(助)学金:由鸿发集团在我院设立鸿发奖学金5000元/人/年,鸿发助学金3000元/人/年。 4. 校园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3000元不等。5.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6. 其它:学校还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叶凯贞

  监督电话:0769-23382628

  传真:0769-23382630

  电子邮箱:yeka

黑龙江工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业学院(英文全称:Heilongjia

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

所谓招生简章,就是招生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颁布的介绍性文件,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其中报考条件、报名日程、联系方式是重要内容。

说得通俗点,招生简章就是学校为考生制定的游戏规则,报考这个学校,就必须按这个规则走。同一个招生单位会公布两种招生简章,一种针对推免,一种针对考研,区别在于前者标题含有“免试”字样,后者是本文的主题,本文中出现的“招生简章”均指后者。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

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招生简章与招生广告有所不同,它比招生广告写得具体些。多用于大学、中专和各类函授大学、培训班招生简章的目的是一目了然的将学校的情况及对学生的要求传递给学生,所以招生简章的出发点是学校,目的是要招生的学生,内容要清晰明了。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939(国标);1330(省内) 校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邮政编码:222006。

  第四条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连云港教育学院、海州师范学校与连云港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2年连云港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并入)。2011年与徐州师范大学合作建办徐州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2012年更名为 江苏师范大学 连云港校区。

  自1914年我校前身“省立第八师范”始,我校已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培养了4万多名致力于苏北乃至全国基础教育事业的人民教师,涌现出一大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如著名心理学家朱智贤教授、著名教育家刘百川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口海岸专家陈吉余教授等;我校是海属地区第一个党组织的诞生地,其创建者李超时在师生中发展了许多党员,如我市第一名女共产党员吕继英、原江苏省省长惠浴宇、原中纪委副书记陈伟达等都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学校占地面积81.66万平方米,规划校舍总建设面积40万平方米,已完成和基本完成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教职工(在编在岗)540人;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其中,本科学生980人,专科学生8000多人;图书总量56.6万册。学校多次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优秀继续教育基地、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毕业生的实际就业率在95%以上,用人单位的满意率在90%以上。“诗教育人”德育品牌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学校获“全国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现有专任教师403人,其中正高职称46人,副高189人。现有博士29人,硕士312人。先后有5人获曾宪梓教师奖,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8人入选省“333”人才培养工程,18人入选省高校“青蓝工程”,15人入选连云港市“521”人才培养工程。

  现有专业37个,其中师范专业14个,非师范专业23个,与 江苏师范大学 (原徐州师范大学)联合招收本科生的专业13个,初步形成以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为主要特色,以文化艺术、旅游管理等为区域性优势专业群的专业格局。语文教育等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语文教学论等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旅游管理、生化制药等2个实验实训基地被评为省级实验实训基地,另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1个。

  学校与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英国等国家建立了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中加学前教育专业、中加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和中韩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近年来,通过实施“定向分类”的科研导向,继续保持科研成果数量平稳增长,重点提高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打造科研团队,努力建立菜单服务型科研体系,师范教育研究优势和农村教育研究特色得到强化,先后创办了《农村教育研究》、《学前教育研究》、《儿童文化学刊》等面向农村教育的专业内部期刊。2005~2010年,平均每年发表论文500余篇,保持人均每年1~1.5篇,2010年度科研成果653项,其中论文468篇,核心期刊127篇,教材3部,专著4部,省部级课题3个,市厅级课题18个,校级课题215个。获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等奖1项,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和市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73项。

  全体师生正以敬业乐群的工作热情,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满怀信心地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连云港、面向沿海和陇海、服务基层和农村的普通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以当年考试院政策为准) 。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专业类型为兼招专业类,即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1)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外语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注册入学: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以优先录取:

  a.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达到B的考生;

  b.在校期间获得奖励的考生;

  c.有体育特长、艺术类特长的考生;

  d.在原中学各方面表现良好,由原中学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满足以上条件并希望取得我校优录资格的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录取之前,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我校审核。

  (3)外省: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 “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分数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外语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

  2.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4.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5.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考试,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www.lygsf.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8-85986111 85986168 85831165 E-mail: lygszzs@126.com

  第二十条 答考生问

  问:你校今年招生范围如何,招生总人数是多少?

  答:我校面向江苏、山西、江西、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四十三个专业普通专科学生2300人,其中江苏1901人,外省399人。

  问:你校有哪些助学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我校助学项目如下:

  1.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我校学生享受国家、省、市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达20%以上。(2)学校奖学金:我校设有优秀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3%;二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6%;三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10%。

  2.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绿色通道:为了保证考取我校的每一名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对入学报到的特困生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入学手续顺利办理。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帮助学生课余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5.学费减免: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为部分特困学生减免学费。

  问:你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我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不断优化专业设置,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中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与连云港市灌云县、东海县、灌南县教育局,与康缘制药、伍江数码有限公司等实行定向培养,学生与其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书》。与同时积极用人单位联系,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相互沟通的平台。近三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高达95%以上。

  问:你校有什么提高学历层次的途径?

  答:学校为专科生提供多种提高学历层次的机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一年级学生可直接参加社会本科自学考试;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和“专接本”考试。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公室

  5月

2019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在哪里看

一般在各个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有历年的招生简章(不同学校官网设置可能有差异)。

以烟台大学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在百度首页输入烟台大学并搜索:

2、点击进入学校官方网站,在官网首页找到招生就业,在其目录下点击本科生招生:

3、进入招生信息网,找到招生章程并点击:

4、此时就可以看到该学校历年的招生章程了:

补充:或者在高考信息网,阳光高考上等也会有院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章程。

扩展资料:

招生简章所含主要内容:

1、招生学校的简介,说明相应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历史等内容;

2、招生项目介绍,专业招生介绍,以及不同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

3、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说明学校相应专业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等。对招生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和界定;

4、报名时间,说明招生时间范围;

5、录取原则,说名学校对不同专业报考学生的具体要求;

6、收费标准,说明不同专业学费、住宿费等的不同收费标准;

7、联系方式,公布校方招生的联系方式,方便学生的咨询和查问;

琼州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琼州学院,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代码为11100,是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54年,占地约1500亩,有三亚与五指山两大校区,其中三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五指山校区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泰翡路。学校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包括专业硕士、本、专科及外国留学生在内的各层次专门人才,教职工11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约15000人(含外国留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有24个二级学院(系),在招本、专科专业52个,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大门类。拥有多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省级教学团队。我校是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和外交部批准的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教育援外培训基地、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学中方研究中心、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国家及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研究基地以及科技部、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艺术、体育考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设举报信箱,公开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制定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安排预留计划22个(占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下)。预留计划使用按《琼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及方法》严格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招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若高考分数相同按所报专业相关科目分数及考生综合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对实行梯次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其他志愿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若志愿相同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我校认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的分数。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单科成绩一般不设限制,但中奥项目旅游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为及格以上。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和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生源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分数,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数双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按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排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琼州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比例,非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按1:1的比例投档,或按各生源省规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兼招俄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以零起点教学),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及口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录取时依据各生源省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在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条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区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区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考生,所有待遇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核对身份及办理入学手续。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生源省招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琼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予条件者,颁发琼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有关费用。我校将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本科文史类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旅游类专业4600元/年;中奥项目旅游管理专业17000元/年。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600元/年;高职文史类专业4950元/年,理工、外语、管理、体育类57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8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450元/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档次收)。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与“海南省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88651896,88651897,88651039(传真)

  学校网址:www.qzu.edu.cn 招生信息网:zs.qzu.edu.cn

  E-mail: qzuzsb@qq.com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邮编:57202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之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琼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琼州学院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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