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高中或初中的教材中出现过的《孟子》和《庄子》、《韩非子》中的文章有哪些
- 孟子生命意义的名言
高中或初中的教材中出现过的《孟子》和《庄子》、《韩非子》中的文章有哪些
孟子:《寡人之国也》。
庄子:《秋水》,《逍遥游》。
韩非子:《五蠡》。
《寡人之于国也》是《孟子·梁惠王上》中的一章,是表现孟子“仁政”思想的文章之一。论述了如何实行“仁政”以“王道”统一天下的问题。
“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为文章点睛之笔,突出了文章主旨:只有实行仁政,才能得民心;得民心,才能得天下。这种“保民而王”的主张,实际也是孟子“民本”思想的体现。
文章赏析
文章运用“引君入彀”的论辩方式。迫使梁惠王承队自己“尽心于国”之举,只是临时应付,不是真正爱民,与邻国之政并无本质区别;还运用“连锁推理”形式,强调了实行道要从不违农时、发展生产、解决百姓最基本的吃穿问题入手。
还指出要逐步地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进而接受教化,懂得“孝悌之义”,以解决精神文明问题,才能使民心归附,国家兴盛。
孟子生命意义的名言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
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
孟子《鱼我所欲也》,是最能体现孟子生命观的名篇: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羮(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拥有,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然而)我喜爱的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只求利益不则手段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事情,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保全生命的,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避开祸患的手段,有哪一桩不能采用呢?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照此做就可以避祸,却有人不采纳它.(因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情.不仅仅贤德的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他,讨饭的叫花子也不屑看它一眼.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有人仍然这样做)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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