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减少办事群众跑动次数,省人社系统推出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
海南省人社系统
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包括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审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备案;
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
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海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提醒,这些“不见面审批”事项,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室。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实习编辑:王国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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