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社保费延缴申请……海南这些事项可以“不见面审批”_琼海_海南省_备案

2月14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减少办事群众跑动次数,省人社系统推出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

海南省人社系统

1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包括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审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备案;

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

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海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提醒,这些“不见面审批”事项,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室。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实习编辑:王国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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