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双喜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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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李双喜向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坤军、霍占利、韩朝红、史来顺、闫向阳,秘书长张卫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韩朝红受李双喜委托主持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王保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建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庆品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监察委、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审|申庆征 何鑫
责编|杨珊
摄影|李时新
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 李双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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