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答复: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几个疑难问题_自然人_税务局_个人所得税

扣缴客户端采集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再导入工资薪金数据,为何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答:导入工资薪金后,选择点击【预填扣除信息】,勾选“我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并确认预填内容和预填人员范围,点击【确认】,系统会自动按照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算出可扣除金额。

“ 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答: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这条记录,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且属于冒用您个人信息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这条记录,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申诉提交后,您的“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有关该公司的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向您反馈,您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哪可以下载安装?

答:您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主页右上角的“下载服务”中的“软件工具”点击“下载”操作。

来源: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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