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几大只针对女性的酷刑,有一种至今只有三位女性尝试过_酷刑_刑法_桶子

想必大家都知道在满清有着十大酷刑吧!包括凌迟,车裂等十种。当然这是种酷刑不一定都是满人发明的,但是在清朝对汉人施行的刑法是最多的,也是最狠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在清朝相当残忍的几大酷刑吧!一种比一种残忍,有一种至今只有三位女性尝试过。

第一种:俱五刑

说道俱五刑,想必大家都不太了解吧!但是换种说法俱五刑就是大卸八块,想必大家对这个词有点感觉吧!俱五刑其实就是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它就是汉朝开国皇后吕雉发明的,当时就叫做“人彘”,第一个被施于这种刑法就是与吕雉争宠的戚夫人。这种刑法到了唐朝被武则天升级了,虽然也叫做“人彘”,但是就更加的残忍,死在武则天手上的就有萧淑妃和王皇后,她们都是被武则天施以此刑。至今为止这个刑法至今只有三位女性尝试过。

第二种就是限制住人的自由,将人装在一个桶子里,然后让其吃喝拉撒都在这个桶子里完成,之后人虽然不会饿死,不会渴死,但是日子久了在桶子里就会有味道,除此之外在桶子里就会长满了虫子,把人活活给折磨死。

第三种:墩锁

说道第三种,想必在皇宫里的宫女害怕的不得了吧!因为这种方法只针对宫女,可见在皇宫里也不是一个好的差事啊!这种刑法是将宫女锁在一个箱子里面,但只将其头伸出来,就像人彘一样,但是它不需要挖眼、割耳朵等,但是这个箱子只能让其半蹲,之后在将其活活折磨死。

第四种:骑木驴

骑木驴虽然不是满清发明的,但是在也属于满清的酷刑,这种酷刑是对女性最残忍的一种了吧!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该刑法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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