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一彬科技,证券代码:001278)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问询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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