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事业单位招聘还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当地政府回应
曲周县群众杨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她的孩子2023年2月初参加曲周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被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国家已经取消的就业报到证,影响孩子参加后续面试。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
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邯郸市政府核查处理。经核查,杨女士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6月30日,杨女士的孩子从南昌某高校毕业,个人档案寄存在学校,学校未开具就业报到证。2022年8月26日,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曲周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通知》,杨女士的孩子当日报名参加考试,后因疫情原因,笔试推迟至2023年1月12日举行。2023年2月1日,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曲周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拟于2月7日至10日对笔试成绩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明确要求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核查组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明确提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策学习上不够深入,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未及时取消查验就业报到证,限制了个别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经督促,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行立改,迅速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曲周县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招聘录用的必需材料。目前,杨女士的孩子已正常参加资格复审,杨女士对曲周县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河北省表示,将继续责成邯郸市对各县(市、区)涉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中国政府网、半月谈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