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买卖二手房
3月6日起
将有新变化
近日厦门市住房局对存量房网签交易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调整,新系统将于3月6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后,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流程将更加规范,买卖双方的权益将更有保障。
有哪些变化,一起了解
PART 01
真实认证,保障买卖权益
此次系统升级的一大变化就是
加入买卖双方的移动端身份认证功能
以往,受技术条件限制,买卖双方当事人参与度低,交易网签基本由经纪人员通过电脑端进行操作,存在潜在交易风险。
PART 02
新增信用展示功能
了解经纪人员信用情况
新系统可让买卖双方
更直观地看到经纪人员信用情况
买卖双方经认证
登录交易服务合同网签系统后
经当事人授权同意后
系统会向其推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
行业信用评价情况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不仅能保护买卖双方权益,而且能鞭策经纪人员提供诚信、规范的服务。信用好的经纪人员,将因其诚实守信得到更多的信任。而信用较差者,将会举步维艰。
PART 03
增设系统告知功能
展开全文
打破信息不对称情况
新系统在重要环节增设告知功能
打破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
让交易更加透明
经纪机构进行交易网签时
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
向各方推送相关信息、提醒告知
比如,买方购房资格初审结果、房产限制信息(限售、抵押、查封、权属异议登记、行政机关协助执行等)、交易风险等,让买卖双方更加心里有底。
PART 04
可直接申办“带押过户”
减少当事人交易成本
目前
我市可实现同一银行之间的
“带押过户”
新系统中也有相应操作功能
即“权属转移及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功能模块
市住房局已发布通知,对监管银行尚有未结清抵押贷款的交易房屋,各经纪机构要积极引导并协助交易当事人申请权属转移及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减少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提 醒
通过经纪机构交易
要提交居间服务信息
我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之前,需先提交通过经纪机构居间的相关信息,由系统直接读取到网签买卖合同,再进行网签。
市住房局指出,居间服务信息的填写,是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前置环节。经纪机构未进行居间服务合同网签的,无法进行后续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只有在经纪机构被取消网签资格和未通过中介自行成交的买卖,方能通过交易网签服务窗口直接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凡是依法登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可向市住房局申请网签资格。若有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却未引导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交居间信息的,直接引导至交易网签服务窗口进行网签的,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经纪机构虽有网签资格,但存在不规范经纪行为,故意不提交居间服务信息以规避监管;
二是经纪机构被取消网签资格;
三是经纪机构是未进行工商登记的“黑中介”。
市住房局提醒
买卖双方如果通过经纪机构交易
一定不要漏了提交居间服务信息环节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袁舒琪
编辑:林聿晶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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