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校曾对囚犯进行“人体实验”_实验_美国_囚犯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旧金山分校日前发布报告承认,该校两名皮肤病专家曾于20世纪60至70年代对至少2600名囚犯进行一系列“不道德医学实验”。不少美国民众在社交媒体上认为这起事件“骇人听闻”,谴责这是“对特定人群的蓄意剥削”。

这份报告指出,“人体实验”内容包括把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外敷在受试者皮肤上或静脉注射入受试者体内。在囚犯知情同意方面,校方承认这一所谓“人体实验”“存在问题”。《旧金山纪事报》报道说,在上述“实验”中,关于受试者知晓后果且自愿参加的知情同意书的记录寥寥无几。

美国民众纷纷在社交媒体谴责这起事件。他们认为,对囚犯进行有害的医学实验毫无人道可言,正义应得到伸张,美国所有高校都必须彻查所谓“人体实验”。

这起事件是美国大学机构违背医学伦理对囚犯进行人体实验的又一例证。这份报告披露,涉事两名皮肤病专家霍华德·梅巴克和威廉·爱泼斯坦曾接受宾夕法尼亚大学皮肤病专家阿尔伯特·M·克里格曼的培训。克里格曼本人因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在费城霍姆斯堡监狱用囚犯做“人体实验”而广受批评。

克里格曼的受试者绝大多数为非洲裔美国人,受试者被故意暴露于有石棉、二噁英等有害物质的环境中,测试这些物质对皮肤的影响。克里格曼将这些相关数据交予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强生公司和美国政府机构。

2000年,300名当时的受试者状告宾夕法尼亚大学、费城市政府、陶氏化学、强生公司等,为所受的虐待和伤害寻求赔偿。诉讼最终被联邦上诉法院驳回,理由是“原告过太久才提起诉讼”。今年10月,费城市政府承认这是“对有色人种进行可耻和不道德医学实验的悲惨事例”“在有色人种社区中造成深刻不信任”。

二战后制定的《纽伦堡法典》规定,在人体上进行实验必须获得受试对象同意,实验必须力求避免造成肉体和精神的伤痛,实验危险性不能超过实验可能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美相关机构长期违背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揭示了美国医学的道貌岸然和唯利是图”。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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