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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出《关于公开征求〈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至2月11日。
《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简称《指南》)共分7章143条,其重点落在储罐区、设备设施、四个系统、运行安全4个方面。
首先,《指南》主要明确了包括储罐及附件在内的核心设施、技术和管理要求。在对项目选址、安全距离提出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储罐的特点,提出油品储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和低低液位报警及自动切断联锁装置;LPG储罐采用低合金高强钢的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应超浓度使用;全容式LNG储罐应设置安全阀、真空安全阀和补气阀,安全阀、真空安全阀应设置备用阀等多项具体要求。
其次,在设备设施管理方面,《指南》提出要在设备管理通用要求基础上,细分“电气、防雷防静电、仪表与控制”3个专业,结合油气储存企业特点,明确电气设备防爆、阻燃,储罐防雷防静电和安全仪表系统设置等要求。
再次,为凸显“四个系统”配备和管理的重要性,《指南》强调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应当配齐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雷电预警系统,其他企业至少需配齐3个系统。
最后,在运行安全管理方面,《指南》从运行安全管理和作业安全管理两个角度进行规范:一是细化了操作规程需要覆盖的作业类别,二是细化了进退料、装卸作业等重点环节技术要求,并明确了硫化氢脱除作业、报警处置等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在“责任制、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委托与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7项基础要求的基础上,特别添加了“从业人员资格、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3项新内容。据了解,此次《指南》在编制过程中重视三者之间的高度相关性,设置了多条关于主管人员学历职称、专项工作治理成果的固化、平台模块的明确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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