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起诉大V“造谣”,会不会扼杀正常的批评意见_满江红_电影_票房

文丨令狐卿

编辑丨许仁昌

《满江红》片方起诉四名大V的事情有了进一步消息,其官微发布消息称“已在诉讼流程中”。而对此前媒体报道片方“不会对涉嫌造谣的微博大V有进一步动作”,官微则回应称“没有接受采访”。

时间来到两天前,有微博大V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满江红》制作成本不超过1000万,称片方只在营销炒作上下功夫,中国电影的未来不敢想象。片方随后晒出法院立案申请,对“造谣者”提起诉讼,双方陷入口水战,进而引发舆论热议。

其实从程序来看,说《满江红》“起诉”谁谁谁是不准确的,因为片方官微公开的只是去法院立案的申请,是否立案还未知。

由张艺谋指执导、沈腾等演出的《满江红》,春节以来已斩获近30亿元票房,投资和收益双丰收。随着票房走高舆论场关注度提升,其官微却犯下低级错误,比如将“靖康耻”断句为靖“康耻”,网友讥讽是“绝望的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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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满江红》的热映,文化与现实层面的讨论都有。《满江红》是不是伪作?岳飞、秦桧与赵构在信史中形象如何?影片促成了人们探究南宋历史的兴趣。另一方面,有些大V针对张艺谋风格、票房分析、投资分账等的评议也有不少,这些发言未必都符合片方利益,可是什么样的发言能被称作“谣言”?“谣言”和正常的批评质疑该怎么区分?

当然,《满江红》片方有起诉的权利,问题在于,如果只是以片方的利益为标准,将一切不符合片方心愿的热议一棒子打死,轻易认定“谣言”,就很容易被解读为偏执、傲慢。如此一来,不光将片方陷入不仁不义,无谓地消耗司法及其他人的资源,更会助长中国电影业的乖张和戾气,不利于共同进步。

以前的电影档期,哪部影片好,同档期电影人还会发文祝贺,体现了惺惺相惜的行业共同体形象。可现在倒好,同期竞争票房的电影搞得像仇人相见,电影宣发不再是和气生财,更少地聚焦创作,一个劲地吆喝票房,容不下不同意见。一旦对“谣言”的认定标准放宽,就容易演变为对正常、合理的电影批评打压,这不是电影创作应该有的格局。

当然,国产电影业的种种问题,不是《满江红》现在造成的,然而它在宣发、公关过程中的一些做法,也放映行业存在的一些积弊和问题。它不仅暴露出电影制片团队对大众的势利心态——只要你买票增收,拒绝听你抱怨,恼羞成怒后还威胁要上手段——更展示了创作积淀少、心态容易崩,玻璃心易碎的样貌。

《满江红》起诉大V引发的舆论风波也给其他电影人提了醒,宣发公关这一块如果缺乏文化与专业做底子,粗野地展示“狼性文化”只会添堵。电影人与观众、评论人之间的互动可以是温文尔雅,也可以剑拔弩张,不能没文化还硬顶上。俗话说,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中国电影人可以从这次风波中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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