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域撞船溢油入海400吨,撞船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青岛海域撞船溢油入海400吨,撞船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极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都是罪魁祸首,浓浓的海雾一来或者特大暴雨一下,驾驶台窗户外面就啥也看不到了,即使不下雨,乌云把月亮一遮,再配合大风大浪,或者不巧船直接钻台风里去了。要是有两条或多条船在附近航行,又恰好可回旋的水域不够,想不磕上去都难,这些都是不可抗的因素,再先进的助航设备如AIS,雷达,GPS都有其局限性,大自然发威已不是人力所能挽回,你天气预报收的再勤,航线画的再好,汽笛雾号拉的再响,船况再好,哪怕能一秒停车两秒就能倒车,也敌不过老天爷打个喷嚏,这样的撞船事故在法理上虽不可原谅,但在人情上我认为是可以原谅的。
二、驾驶员素质不高,经验不足
避碰理论其实很简单,减速,停车倒车或转向,把有碰撞危险,或者造成紧迫局面的船让开就行了。But,很多时候不是驾驶员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的,船上虽然就那么几个人,可也是江湖。很多船在减速或停车都前需要提前通知轮机部准备,准备时间不定,视船况和轮机员业务水平而定。可真在危险的时候,哪怕一分钟的差别都能造成天差地别的后果,而这一分钟还不够轮机员走出集控室下二层去开油阀的。
三、没注意来船、判断或理解错了、不愿或不会避让来船、双方避让行动不协调、船太多来不及避让等。碰撞事故的常见原因有:船员素质缺陷,反映为责任心不强,避让操作技术差、值班时精神萎糜,会船时紧张过度或漫不经心等;瞭望疏忽;不使用或不当使用雷达;过多地顾虑人际因素,在需要时不敢使用主机;过于依赖vhf导致不当使用;局面判断错误,常见于追越船自认为是交叉局面中的直航船等;对当时情况和环境及其动态演变估计不足而陷入窘境;当值力量难以胜任职责,例如在船舶密集区或雾中,船长既不上驾驶台也不增派舵工等;占据他船航路;违反地方航行规则,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避让迟缓;引航员操作失误;使用安全航速不当,特别是在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盲目高速航行;舵机、主机、供电突然失灵;航道环境、自然环境异常;交通秩序混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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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船事件之后如何处理中日关系
1、中日撞船事件是中日之间的事情,不能请占领国美国和所谓的国际帮助,不要企图奢望什么,自己的问题最好自己解决,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中日撞船事件其实质是钓鱼岛主权的问题。如果请第三方调停的话,这也和中国一贯支持的原则背道而驰。2、联合一切爱国人士和爱岛人士争取保岛胜利而斗争,比如可以和中国台湾联合在钓鱼岛附近无争议地区进行军演(不能说联合军演)。此乃争取民心第二。3、加快国家军事力量的建设,特别是海军力量。军事才是国家的保证。这个毋庸多说。钓鱼岛之战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中国海上力量真正崛起之日。
常熟市长江撞船事件
2009年8月31日,长江(常熟段水域)白茆沙南水道,满载黄沙万吨级“水阳江588”货轮被17万吨级下水航行的外轮船舶“PacificNavigator”轮碰撞随之沉没。险情发生后,该集团公司接到海事主管部门指示,随即调派秦航工11号、10号、22号及45号四艘工程船到达沉船现场,潜水员对沉船进行了若干次水下探摸。经勘探发现,该船船艏向北偏西,船艉部向南偏东(沉船基本横在长江中),受水流冲刷,船身整体已低于河床约2-3米,测得沉船附近河床水深24米,沉船最高点距水面3米。右舷后舱舱口向前约24.5米,在货舱后天桥部位,铁板撕裂严重,后天桥扭曲变形。有一长约2.5米,深约4.3米的破洞,该洞已贯通船舱内外,舱内黄沙流到舱外堆积成沙堆,致使洞的下口已被沙淹没。沿左舷后舱口向前8米开始至24米处,约16米长,甲板严重破损撕裂,从甲板向下船体多处撕裂、不规则破损、铁板皱折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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