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南直隶和北直隶”之说?
明朝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洪武初建都南京(后改称京师),以应天等府为直隶。直隶范围包括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等14个府级单位。
1420年,明成祖迁都后,将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直隶州也直隶中央六部,遂称北直隶,简称北直。
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原京师地区改称南直隶,原辖区基本不变,以区别于北直隶。
南直隶相当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简单理解就是:原来南京的直隶改称南直隶,后在北京设置的直隶称北直隶,两个都直隶于中央。
北直隶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省、山东省的小部分地区。
具体的行政区划是:顺天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名府、广平府、永平府、宣府、延庆直隶州、保安直隶州。
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辖境不变。
雍正、乾隆以后,北直隶的区域逐渐扩大,在今承德市、张家口市、内蒙古、辽宁部分地区设置州、县,划属直隶。
1914年划长城以北改属热河、察哈尔两特别区域。
1928年,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旧京兆区20县并入河北省,北京改名北平。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