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崇雅【明末清初大臣】_清廷_五年_太保

党崇雅简介

党崇雅(1584~1666年),字于姜,陕西宝鸡人。

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崇祯专兰官至户部左侍郎,奉命在天津督催军饷。

李自成起义军攻北京时,他在通州投降于弯民主。

1644年清军入关,他投降清廷,被召回景城听用,当年即改任刑部左侍郎。

顺治五年,升任刑部尚书。

他曾向顺治皇帝上疏,提出国家治理,重在选用人才。

只有各地总督、巡抚、布政使及其以下地方官吏干练,方可实施朝廷所定策略,使国家大治。

并请恢复明代的朝审、秋审制度,慎重死刑。

六年,诏加太子太保,八年,调任户部尚书。

当时正值清廷向南方进军,统一西南,军饷不足。

他主管钱粮供应,量入为出,安排得当,保证了军队供应。

清廷以他办事干练而加授他少保兼太子太保。

九年,他以年老自请辞官归里。

十一年,顺治帝下特旨召用,授国史院大学士,加太保兼太子太傅。

十三年初,他再次以年老有病请辞官,获准而归。

是年九月,皇帝遣使至家慰问。

康熙五年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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