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懋德【元朝中书左丞】_石门_至正_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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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懋德简介

王懋德,字仁父,山东省高唐县清平镇石门村人,生于元世祖至元年间(公元一二五一年),卒于元末至正年间(公元一三一三年),外貌伟岸,韬略内藏。

王懋德资料

字:仁父

所处时代:元朝出生地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151年

字号:仁父

任淮西廉访使,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又奉召任资善大夫、御吏中丞,拜中书左丞。

人物简介

王懋德,字仁父,高唐石门村人,生于元世祖至元年间(公元一二五一年),卒于元末至正年间(公元一三一三年),外貌伟岸,韬略内藏。由宪府御使台中书椽升户部主事,后又任南行台监察御吏、内台御吏、都省左司都事,御使台都事、河南和燕南廉访司副史。天历初年(1329年),升左司郎中、参议。至顺元年(1330年)改任詹事参议、迁中书、拜治书侍御吏,此后又改任淮西廉访使,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又奉召任资善大夫、御吏中丞,拜中书左丞。

人物评价

王懋德为国为民仗义执言。在任职行台时,遇海北卫民之乱,懋德认为:是官吏不爱民引起的,用兵镇压不如以理服人。按懋德的办法处理,没用兵,用讲道理的方式使叛乱平息,社会平安。在河南任职时,权臣当道,朝中出现许多弊端,如台官多被罗织罪名下狱;对以贪获罪的官吏处理甚宽等等,朝臣都怕引祸及身,无人敢言。唯独懋德奏章斥之,引起皇帝注意,正气得辅,朝廷肃然。

王懋德敢冒丢官杀头之危险,为朝纠错为民平冤。在任淮西廉访使时,提郡县囚犯亲自审问,免除六人的株连罪;原判死刑得减刑数十人;公示 者甚多。敢于将其他命官所定的案重新审理,然后从轻定罪,开 之先河,此举真乃前无古人。

另外,王懋德善书、工诗,有《仁父集》刊布于世。

懋德死后葬于石门祖茔,现存其祖父、父和懋德祖孙连冢墓,封土高大,三冢相接,保存较好。是聊城市文物保护单位。

原来茔地近百亩,松柏千余株,均两人合抱不及,墓前神道旁有石人、石羊、石猪、石马等石雕。茔地旁的官道上有下马台、上马台。现只存有三个残缺的石人,一个残趺石。

原来村内还有祠堂,堂前有双斗旗杆,现已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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