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人】_的人_儒家_董仲舒

公仪休

公仪休介绍

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人,官至鲁国宰相。因为清正廉洁而不收礼物、遵纪守法被流传后世。且教导的学生都很有名。

人物生平

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宰相。其事迹载于司马迁《史记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循吏,守法循理的官吏。《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史记

原文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①。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②。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③,遗君鱼④,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⑤,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⑥,拔其园葵而弃之⑦。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⑧,燔其机⑨,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⑩”?

注释

①高弟:一作“高弟”,指才优而学业品弟高。 ②受大者:领取俸禄多的人,指官位高的人。取小:占小便宜。 ③嗜:极为喜好。 ④遗:赠送。 ⑤免:免官。 ⑥茹:蔬菜的总称。⑦园葵:菜园中的冬葵菜。 ⑧家妇:妻子。⑨燔:烧。 ⑩工女:此指织妇。 雠:出售。

译文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管家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管家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成了罪人,以后还能吃得上鱼吗?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其他文集

公仪休①相鲁④而嗜鱼,一⑤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②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③唯嗜鱼,故⑥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⑧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⑨鱼。即⑦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其他文集注释

①公仪休:人名,复姓公仪,名休,周代鲁穆公的宰相。②公仪子:对公仪休的尊称。③夫子:古代对男子的尊称。④相鲁:做鲁国宰相。⑤一:全、整。⑥故:所以。⑦即:如果。⑧下人:迁就别人。⑨给:供给。⑩虽:即使。11.故:所以。

其他文集译文

公仪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他的弟子问他:“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我因为爱吃鱼,所以不接受。我如果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不敢要求他们的表现;有不敢要求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公仪休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依赖别人为自己,还不如自己为自己。

公仪休拒不收鱼

公仪休非常喜欢吃鲤鱼,有人就送鲤鱼给他,他拒而不收。其子问原因,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却而被免去宰相之职,那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鱼来吃。因此,我是决对不能收人家送的鱼。”

具体故事

子明拜访老师公仪休,见老师不在便坐下读书。公仪休一进房见子明已在房中,问:“子明,你已经来了好久了吧?”子明忙起身向老师行礼,回答道:“老师,我刚来一会儿,您吃过饭了吧?”

“嗯,刚吃过。”公仪休回味似的,“鲤鱼的味道实在是鲜美呀!我已经很久没吃鱼了,今天买了一条,一顿就吃光了。”子明点点头,应道:“是的,鱼的确好吃。”公仪休哈哈大笑:“只要天天有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时,有人高喊:“有一位管家求见!”

公仪休道:“子明,烦你去看一下,是谁来了?”子明出门去看,过了一会儿领手提两条大鲤鱼的管家进门。管家满脸堆笑:“大人,我家主人说,您为国为民日夜操劳,真是太辛苦了!特叫小人送两条活鲤鱼,给大人补补身子。”公仪休推辞着:“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哇!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请你务必转告你家大人。”

子明不解地望了望公仪休,管家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提着鲤鱼离开。

子明奇怪地问:“老师,您不是很喜欢吃鱼的吗?现在有人送鱼来,您却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

公仪休语重心长地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鱼吗?现在想吃鱼就自己去买,不是一直有鱼吃吗?”子明恍然大悟:“老师,您说的对,今后我一定照着您的样子去做。”

人物评价

对公仪休嗜鱼故事的评价: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就要丢官,丢官以后,人家当然不会再送贿赂给你,你自己却又因为失去了俸禄,什么爱好也都无法实现了,因此,受贿是不合算的。公仪休是出身鲁国的博士,鲁国的博士或当为儒生,公仪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却又不同于儒家的那些从高起点出发的大道理。不过。这里讲的小道理,却很实在,人人能算这笔账。如今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贪官们,原来都是有地位的官吏,他们原先的薪金本是可以享受不错的生活,如今要想自由地享受其本来应得的薪金,还能够吗?

儒家是一个起点很高的学派,孔子的"士志于道",孟子的大丈夫精神,培育了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志士仁人,造就了大批的鲁迅先生称之为"中国的脊梁骨"的伟大人物,这是一部二十五史,以确凿的史实昭示我们的,任谁也无法否认。

人物影响

拒鱼公仪休是鲁国的宰相。据说,其在执国理政、肃清吏治方面颇有卓识。然而,让他名垂青史的却是他嗜鱼而不收鱼的典故。公仪休嗜鱼,于是有人给他送鱼。一条鱼,算不上贿赂吧?但送鱼给相,即便别无企图,也难逃行贿的嫌疑。因为权重位尊的人,很难得到纯粹的感情,去送鱼的人至少都怀着一个甚至一个以上的目的。更何况,送鱼的人还是别有用心的,毕竟公仪休好这一口,投其所好,这是策略。但,没想到公仪休会拒绝,于是问,你嗜鱼,何故不受?公仪休答了两句话,直白,老实,却给人颇多启迪。 “以嗜鱼,故不受。”就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收。不看下文,这话似乎有些道德克制的意味,就像君子爱财,但取之有道;喜欢美女,但仍要发乎情,止于礼。能有这番岿然不动的自律功夫,当然了得。不过,能如此不食人间烟火地克制欲念,似乎很难。更何况这些送鱼的人,可能还是亲戚朋友、旧识故交,甚至是交头换颈的哥们。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世情皆如此,公仪休当年也一定面临着少不诱惑,但他拒鱼,绝不是简单的自律,“柳下惠”是从来不存在的,之所以能“坐怀不乱”,是因为有着更深层的缘故。 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这才是公仪休拒鱼的真正原因。收了鱼,可能你知我知,神鬼不觉,日子光滑无痕,彼此相安无事。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鱼不是白送的,至少是送鱼者的感情投资,而投资都是要求回报的,且回报都是超值的,自己会因收鱼而陷入工作被动,甚至从此种下祸根;更严重的是,万一君王知道了,龙颜大怒怎么办?看你素日教育别人满口仁义道德,怎么自己就贪赃枉法了?说不准一气之下罢免自己的官职;最糟糕的是,让同僚知道了,那同僚恰好和自己政见不和、有宿怨,甚至是死对头,一直对自己虎视眈眈,巴不得自己倒霉遭殃早完蛋,收了鱼,不是示人以丑、授人以柄吗?再说,政治上的敌人,哪个会是省油的灯?说不准由此小题大做,借收鱼一事制造事端,罗织罪名,将自己扳倒,取而代之,甚至杀头灭族斩草除根,置自己于死地而后快,也未可知!收下一鱼,可能惹火烧身,连安身立命的根本都丢掉,身为万人之上的一国之相,这么糊涂还行? 公仪休显然是绝顶聪明的,他自然是想到了这种种的可能——因为看得透,所以放得下,这种安分守己的自我约束和控制,是定力,是修养,更是智慧。不过,古代为官者,不一定都有公仪休这样高远的政治智商和战略目光,总有些利欲熏心的家伙,敛财手段令人发指。

廉政教育

其实,不仅是廉政的思想,就是一般的道德教育,也不能仅仅考虑到先进分子,而是应当给一般的普通人以更多的关注。因为先进分子往往是少数,如果道德教育只着眼于先进分子,并且把教育先进分子的道理用之于普通群众,则这样的教育就会流于形式,不着边际。儒家廉政道德教育的多层次性实与儒家一般道德教育的多层次性密切相关。这可能是道德教育当中的一个相当值得关注的题目。

相关人物

身体力行的“师者”

从公仪休与学生子明不多的对话中,但我们不难看到,一个身体力行的师者形象。

“老师,您说得对,今后我一定照着您的样子去做。”目睹了老师的“拒收鲤鱼”的行为,子明的心中有了一个标准,像老师这样做,像老师这样想,就是子明将来的做人、为官的准则。公仪休用最简单又最有力的行为诠释了“为师”的方法。 他是这样的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这对于一个学生是一种怎样的教育?师者,为人师表。不仅是为了教育别人。教育的过程不就是生活的过程吗?但是,我们又要看到,人总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官吏也不例外,儒家学说中,又有着类似公仪休嗜鱼这样的针对起点不是很高的一般官吏的廉政理论和故事,这说明儒家廉政理论的务实性与多层次性。因为,儒家学说是用世的学说,凡用世的学说,则除了培育高层次的、先进分子的理论外,还要有针对普通一些的人们的理论,才能完备而切合于实用。这是我们今人应该从儒家学说中学到的东西。

聪慧圆通的“智者”

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公仪休关照对方的管家,回去务必转告主人:“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务必”一词并不多余,公仪休特别强调转告“行贿人”拒收鲤鱼之原因,在于“一见到鱼就呕吐”, 不是“不想收”,实在是“收不了”,婉转地拒绝了盛情。俗话说“盛情难却”,但公仪休却硬是“巧却盛情”, 不失为避免伤情的圆通之举。如果有下次,我不知道主人会不会了解了公仪休的其他爱好再来“对症下药”,但至少这次美丽善意的谎言既达到了拒收的目的,又自然地保全了行贿者的脸面,保护了彼此的情意。

非常知足的“达人”

“如果公仪休不是一国之相,他也一定是个非常知足的人。”

“只要天天有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对于公仪休来说也许“有鱼吃”就是一种富足。尽管文中很多地方似乎给人公仪休“贫寒”的暗示,但我更愿意觉得,身为鲁国宰相的公仪休物质生活应该是富有的,只是,他不想太奢侈而已。 富足的勤俭相对于贫穷的勤俭价值应该是更大的。

孟子说过: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 我想,公仪休在拒绝了礼物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与地位,这一切皆源于一种豁达知足的心态。

好官

不与民争利

公仪休担任鲁相以后,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公仪休自己也是身体力行的。他自家园子里长的冬葵菜,很好吃,他就把这些冬葵莱全拔掉了;他家中的妻子织布自己用,他就把织布机烧了,叫妻子回娘家。他说:"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农工妇女生产的东西卖给谁呢?"

他的这种做法与他自己规定的“受大者不得取小”相符合。也看出了他是一个关心老百姓生活的好官,他宁可自己多花钱从外面买菜买布,也不让自家人种菜织布,为的就是让买菜织布的普通老百姓有生意做有钱赚,的的确确是一个难得的好官。

人物出处

这则故事,未见于先秦典籍。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最早记载这则故事的典籍,就是司马迁的《史记》。不过,在《汉书·董仲舒传》所载的,董仲舒回答汉武帝问题的、俗称为《天人三策》的对策(皇帝的简短诏书,称做"策",臣下上书回答皇帝诏书中提出的问题,称"对策")中,我们却看到了同样的内容。司马迁是董仲舒的学生,所以,分析下来,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所述的这则故事,应当是从老师董仲舒那里听来的。这个情况也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在这则故事中,何以会有一些不近人情的内涵。它实际上是董仲舒师承的那些治《春秋公羊学》的儒家学者们,在一代又一代的口耳相传中,保存下来的历史素材。口耳相传的东西常不如书面的东西那样稳定,在口耳相传中,往往会经过种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加工,有点像民间故事那样。不过,学者当中口耳相传的历史素材,同民间故事又有些区别,民间故事在口耳相传中往往会不断增强其艺术性、故事性,而学者当中口耳相传的历史素材,则往往会在强调其某一方面的思想内涵而使故事情节有所变化,使其近于寓言。

主要思想

官吏不得同时经营产业。那么,在公仪休的这种不近人情的行动中,所强调的,是一种什么思想呢?这就是官吏不得同时经营产业的思想。这却是儒家为官守则当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

官吏经营产业的危害

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策问的对策中,是怎样发挥儒家的这一理论的?我们把董仲舒对策中的这一看法,大致译为白话:

"上天也是有分寸的啊!长有牙齿的猛兽就不再长角,长有翅膀的鸟类就只有两只脚,这就是受大者不得再取小的原则啊!"

"古代做官的人,就不再以力取食(指农工业),亦不再经营商业,这也是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若是已经受大,又再取小,上天也做不到,何况人呢! 这就是民众之所以经常发出愁怨、叹苦不足之声的原因啊!身宠而居高位,家温而食厚禄,乘着富贵的资力,而与民众争利于市,民众怎么能争得过这些官僚们呢?所以一批官僚们,众其奴婢,多其 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蓄其积累,追求这类富裕的资产,没有止境,以此迫促民众,民众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渐渐走向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在上者不去救助他们,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就会连死都不怕,怎么会不去犯罪呢?这就是用刑越重而奸邪越是无法控制的道理啊!"

"所以,拿俸禄的人家,就只该靠俸禄生活,不得与民众争营其他产业,然后利益才能平均分布,百姓始能家给人足。这是上天之理,也是远古之道,天子应当效法此理定为制度,而大夫应该遵循此理指导自己行动。所以公仪子相鲁,看到妻子织布就怒而出其妻,吃到冬葵菜就恼而拔其葵,说:'我已经拿了俸禄,难道应该再要去抢夺农夫工女的利益吗?'古代居于官位的贤人君子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下面的人佩服他们的德行,就自然地听从他们的教导,民众受到他们的廉政作风的影响,自然也不会贪鄙。……由此观之,天子、大夫者,乃是下民之所注视与仿效,远方都在从四面看着的人啊!近者视而仿之,远者望而效之,岂可居贤人之位而与民众争利乎?况且急于求财利常恐不足者,是民众的想法;急于求仁义而常恐不能教化民众者,才是为官者应有的想法!"

"《周易》说:'负且乘,致寇至。'乘车,是君子(官吏)之位;挑担,乃庶人(民众)之事,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祸患必至!如果居君子之位,愿为君子之行,那么,除了学公仪休的样,别无他途!"这段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官吏与民争利,就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形成与加速两极分化,这对任何社会而言,都是危险的。

现实意义

这就是公仪休拔葵去织这样一则看似不近情理的、带有寓言性质的故事中,所蕴含的有深度的治国之道。我党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针对官员经商办企业曾经三令五申予以禁止,又出台禁止官员在企业兼职兼薪的举措,所有这些,除了肃贪反腐的需要外,就是为防止官员与民争利而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而采取的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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