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一心炼丹的进士】_长子_宁国_次子

贾敬

贾敬介绍

贾敬,中国古典小说曹雪芹写的《红楼梦》中的人物,宁国公贾演的孙子,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的次子,贾珍、贾惜春之父。是丙辰科进士,却一味好道,在都外玄真观修炼,烧丹炼汞,别的事一概不管,放纵家人胡作非为。后因吃秘制的丹砂烧胀而死。死后追赐为五品之职。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宁国公贾演的孙子,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的次子。是丙辰科进士,却一味好道,在都外玄真观修炼,烧丹炼汞,别的事一概不管,放纵家人胡作非为。后因吃秘制的丹砂烧胀而死,死时腹中坚硬如铁,面皮嘴唇烧得紫绛皱裂。死后天子追赐他五品之职。贾敬在书中虽然着墨不多,但他是个贾府的领头人物,一家子的领袖,对他的描写可以作为看贾府衰败的一个视窗。贾敬最突出的行为特点是他不愿意承担家族责任,消极避世,只图自己一个人清静,家族事务在儿子长大成人,可以交给他管理以后,自己就一概不管了,甚是有些“孤家寡人”的癖好,他那个年纪尚幼就性格孤僻的小女儿惜春在这一点上和他极为相像。[page]他早早地卸掉了官爵头衔,不理俗务,远避尘世,看起来似乎是很超脱权欲,但是从他痴迷炼丹,渴望得道成仙的行为看,其实却是陷在最致命的欲望中不能自拔。他进入中年后对死亡的恐惧超越了一切,他舍弃家庭,放弃儿女,不要亲情,不尽责任,只是因为他不能够从生活中寻找到解脱这个巨大的恐惧的出路,他只能求助于仙丹妙药的功效,渴望以此摆脱死亡恐惧这个日渐弥散的焦虑,因此被死亡的恐惧紧紧地控制住了的他对丹药功能的幻想非常顽固,且有日益强化的趋势。越是恐惧,越是想摆脱,就越是放大仙丹的美妙幻像,于是就在某一个深夜不顾一切地吞下了那些剧毒的化学物质,被“烧胀而殁”了。他被自己的死亡恐惧整死了。

家世

(一)

贾太公生二子:长子宁国公贾演、次子荣国公贾源。

(二)

1.宁国公贾演生四子:长子贾代化、其余三子不详;

2.贾代化生二子:长子贾敷(早夭)、次子贾敬;

3.贾敬生贾珍(长子)、贾惜春(长女);

4.贾珍生贾蓉(长子),贾蓉不是尤氏所生,尤氏仅是贾珍的继室;

5.贾蓉配秦可卿,秦可卿与公公贾珍关系暧昧。

(三)

1.荣国公贾源生贾代善(长子);

2.贾代善配贾母(即史太君),生贾赦(长子)、贾政(次子)、贾敏(长女)、贾氏(次女)、贾氏(第三女)、贾氏(第四女);

3.1.贾赦生贾琏(原配所生的长子)、贾琮(庶出次子)、贾迎春(庶出长女);

3.2.贾政生贾珠(王夫人所生的长子)、贾元春(王夫人所生的长女)、贾宝玉(王夫人所生的次子)、贾探春(赵姨娘所生的庶女)、贾环(赵姨娘所生的庶子);

3.3.贾敏配林如海,生林黛玉(长女)。

4.1.贾琏配王熙凤,生巧姐(长女)。

4.2.贾珠配李纨,生贾兰(长子)。

5.巧姐配王板儿(刘姥姥的外孙,王成之孙、王狗儿之子)。

谜团

《红楼梦》中有许多难解之谜,通常的解释是这部小说增删五次,到头来仍然是“未定” 稿,故有许多“不接隼”之处。这样解释并不能解决读者所有的疑惑,我总以为这中间还当另有原因——或许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一个“谜”!

大家都知道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按理她应该住在宁国府内,生活起居乃至读书识字、学习女红等事该由她的嫂子尤氏来照管,就像李纨负责教管荣国府的迎春、探春那样。但事实却是惜春与荣国府的迎探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如果说这是贾母的决定,让众姊妹在一起便于互相照应、教育,也算一个正当的理由,那么以下的事实仍然不可解释。

(1)作为宁国府惟一的玉字辈小姐,虽然暂住荣国府,但平日里总应该抽空回去住住、看看,或与嫂子尤氏聊聊家事,或与侄媳秦氏叙叙衷肠,或与哥哥贾珍说几句“体己”话……然而《红楼梦》中不着一字,他们之间形同陌路人,没有一丝一毫让人感觉到一家人的“亲情”——父女之情、手足之情、姑嫂之情。尤氏作为宁府的女管家,多次到荣府这边来,但是我们奇怪尤氏没有一次“专程”到惜春的住处探望一下她的亲小姑子,似与常理不合。

(2)第13回秦可卿之死讯传出“全家不无纳罕”,接着是举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大出殡。作为贾蓉的姑姑,亲侄媳死了,既没有回宁府对兄嫂、侄儿表示哀悼、慰问,更没有去帮助“病”嫂去料理任何家事。尽管惜春年幼不可能担当任何丧事的主理,但作为“礼仪”也当有所表示。为什么在整个丧礼期间这位宁府千金一直隐而不露一面呢?难道作者完全忘却这种大家族内的伦常道理?还是这其中另有隐衷?

(3)更有甚者,第63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至于尤氏“独艳理亲丧”的全过程中置惜春为事外之人,反倒把宁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的丧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面,也没有为父送终尽孝的任何文字描写。古人云“死者为大”,秦可卿之丧是侄媳妇不露面已属有违常情,那么亲父之死不着一字就是没有人伦了!作者何以能够忽略到如此不尽人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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