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厄普代克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雷丁,从小就喜欢阅读推理小说,又是阿嘉莎·克莉丝蒂的粉丝,在母亲的鼓励下,他开始文学创作,成为美国优秀的作家、诗人。
1、约翰·厄普代克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JohnUpdike,1932年3月18日-2009年1月27日),美国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作家、诗人。一生发表了大量体裁多样的作品,包括系列小说“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以及一些短篇小说集、诗集和评论集等。其中,《兔子富了》和《兔子歇了》使他分别于1982年和1991年两度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厄普代克被公认为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他的文风对许多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2009年1月27日,因肺癌在马萨诸塞州去世,终年77岁。
2、厄普代克评价
厄普代克喜欢抽烟,长期患有肺癌,2009年1月27日因肺癌病逝麻州家贝弗莉庄园,自1958年发表第一部作品以来,共创作了50多部作品,其中包括30多部长篇小说,10多部中短篇小说集,两获普利策奖、两获国家图书奖以及欧·亨利奖,被誉为美国“最后一位真正的文人”,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PhilipRoth)说:“约翰·厄普代克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文学家……像19世纪的纳撒尼尔·霍桑一样,他是而且将永远是国宝。”
杰恩·帕里尼(JayParini)认为“没有人可以像厄普代克那样,抓住宾夕法尼亚那个地区的空气的特殊气息与味道……《鸽子羽毛及其他》(1962)或许仍是他这方面最好的故事集。”
尼古拉斯·米尔斯认为“如果社会历史学家们想知道美国是如何从20世纪50年代的艾森豪时代过渡到90年代的克林顿时代的,他们会发现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是必读作品。”
厄普代克生前是呼声最高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但每一次都与此奖擦身而过,对此他有理由不平,在他笔下的新教徒“亨利·贝克”,是美国犹太裔作家,常遇到写作障碍,尤其是在写诺贝尔奖受奖演说稿的时候,1999年贝克却意外领得诺贝尔文学奖,似乎是对瑞典人的一种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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