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从什么时候开始取消人丁税
雍正帝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统一征收,叫做“摊丁入亩”,征的税叫“地丁银”。从摊丁入亩政策之后,人丁税被彻底废除。
人丁税又称丁口钱,是中国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人口税的总称。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兴起,于是农民需要承担土地税(田租)、人头税(口赋、丁税)、杂赋和徭役四种赋役。长期以来,人头税都是国家最重要的税收。
封建时代,一家人几口就交几个丁税,同样一个人,男的比女的力气大吧,干农活快吧,可是要交同样的丁税,所以农家人希望生男孩,多个劳动力,合算。
明朝后期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将所有的税收统一为一条征收,简化了收税的程序。“一条鞭法”的推行,是将人丁税摊入土地税的开端。
清朝初年康熙帝为了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于1712年(康熙51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康熙帝把康熙50年的人丁数定位征人口水的数额,会后增长的人丁不再加人口税。到了雍正时期,就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统一征收,叫做“摊丁入亩”,征的税叫“地丁银”。从摊丁入亩政策之后,人丁税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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