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吐槽、厂商无奈,智能电视“套娃式”收费何解?_电视_内容_厂商

近日,一小红书网友发文吐槽:什么电视剧都要会员,明明每个月交的钱也不少了,爷爷在手机里找电视剧名字,一个个在电视里找,能播的就打钩……智能电视已经把爷爷逼成这样了。其拍摄的照片显示,在老人所写的电视剧列表中,被打钩的仅在20%左右。

这条推文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再一次把智能电视“VIP一充再充”问题,推到风口浪尖上。那么,智能电视看电视到底难在哪儿?

被动的电视厂商

自1958年我国诞生第一台电视以来,其作为娱乐休闲、接受讯息的载体,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经过60余年的发展,从无线到有线再到当前的互联网电视,电视内容源越发丰富多元的同时,问题也随之出现。

观众从观看节目到自主选择节目、从收费观看到自主缴费观看,看似自由度越来越高、选择范围越来越广,然而事实却是钱越交越多,可选择的节目却变得有局限性。诸多消费者表示,想看的内容不集中,只能不断下载APP并开通会员,才能观看到想看的节目。早前,人民日报就曾批评这种“套娃式充会员”的模式,让看电视变得复杂且闹心。

追根溯源,几年前乐视、暴风、小米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品牌切入到电视硬件领域,便开启了硬件叠加内容的全生态时代,同时随着时代的演进发展,也让电视硬件利润微薄的赚钱方式有了新契机,即App平台+开机广告+第三方会员抽成等也成为电视厂商的收入来源构成。

那么,从电视厂商角度出发,又有没有什么有效举措可以规避、或减少“套娃式”收费现状呢?

中国家电网记者咨询了多家电视机厂商,他们均表示无奈,因为目前在中国互联网电视服务行业实行许可准入制,只有拥有广电总局发放的“集成牌照”与“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才能提供相关服务,而终端电视厂商只有生产和销售资质,并不具备合法提供电视节目内容的资质,须由广电企业来提供节目内容和行使播控权,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内容的可管可控。因此电视厂商在这其中是比较被动的。

“套娃式”收费无解了吗?

“目前互联网电视行业的三大机构主体分别为,集成机构、内容机构,以及终端设备厂商。”中研普华研究员朱梦华对中国家电网记者谈到,集成机构需要有集成播控牌照,对所建集成平台独家拥有资产控制权和运营权、管理权,只能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内容机构则分为“内容服务机构”与“内容平台的合作方”两类,其中内容服务机构与上述机构类似,拥有“内容服务牌照”且具有国资背景,该类机构共计16家,“而像爱奇艺、腾讯等视频网站,则属于有内容无牌照的内容平台合作方,只能与有牌照的机构合作,提供影视剧等内容。电视厂商需要与内容机构、视频平台合作,来保证自身内容生态的多样性,以吸引用户完成会员体系的建立,也为后续硬件产品的销售打好基础。”从厂商角度看,各大视频平台的版权涉及到利益问题,电视厂商难以打通所有视频平台,最多只能杂糅在智能电视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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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论智能电视如何发展、视频内容又如何优质,最终所依托的还是观众的收看。面对“套娃式”收费该不该继续、VIP付费影视又该如何发展,其实观众的舆论早已代表了他们的态度。

在朱梦华看来,电视最主要的功能是播放视听节目,承载过多只会让其丢失本质,无视用户的消费体验也只能将路走窄。一些电视厂商看似通过这种复杂繁琐的会员制度盈利了,实际上却是在透支未来的发展空间。如果一味反复消耗观众的信任,只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漠视电视用户意见,低估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决心,到头来只会被市场抛弃。

面对现在的“套娃式”收费现状,朱梦华建议电视厂商可以成立版权联盟,在与各大视频平台购买版权时,彼此版权互通,减少版权成本;其次一些有助于优良家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等的电影电视剧,运营商可以考虑公益播放,从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挽回市场口碑。

2月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会联合多家公司,发布了《关于规范智能电视收费行为的倡议书》,倡议杜绝“套娃收费”、“套路收费”,畅通投诉、咨询和纠纷解决渠道,优化用户体验。可以预见,智能电视收费模式,正向着良性发展方向在有序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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