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携带行李 遵规守矩 | 安全乘车指南_乘客_公交车_携带

安全乘车指南:携带行李,遵规守矩

1、乘客不得携带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上车,上车时主动配合驾驶员或乘务员的安全检查。

【典型案例】携带危险物品乘车危害公共安全:

2008年5月5日9点15分,上 海842路的一辆公交车在黄兴路上突然起火燃烧,导致3名乘客当场死亡。调查结果表明,起火原因为乘客携带汽油上车。

2、上下车时,要将背包置于胸前,以免被车门夹住或影响其他乘客。

【典型案例】下车时背包后置易引发事故:

2012年2月5日下午,南京市玄武区墨香路上一位年轻的母亲牵着孩子从11路公交车下车时,脚刚踩到地面、公交车便起动了,但身后的背包却被公交车车门夹住,公交车将其带倒卷入右后车轮下,该乘客不幸遇难。由于这位母亲在倒地之前奋力推开了孩子,孩子最终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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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4日,杭州市一位母亲抱着不满两岁的儿子乘坐K511路公交车,母子俩到站下车,车门关上的瞬间,将母亲的包夹住了。母亲被车辆拖拽双手松动,怀里的儿子摔在了地上,不幸遇难。

2008年3月17日,深圳市一辆866路公交车行至龙岗天虹商场站台上下乘客时,一名坐错车的女乘客匆忙下车,公交车关门时夹住了乘客挎包,随即车辆发动,女乘客被带倒,右小腿被车轮轧断,被迫截肢。

3、车后,乘客要按照驾驶员或乘务员的要求正确摆放行李,不要阻挡车内通道、应急车门及车窗等安全通道。

【温馨提示】乘客携带行李乘坐公交车的相关规定: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规定,携带重量超过15千克、体积超过0.15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长度超过2米物品的乘客,谢绝乘坐公交车。乘客携带重量在10~15千克之间、体积在0.05~0.15立方米之间、占地面积在0.25~0.5平方米之间、长度在1.5~2米之间的行李物品乘车,须购买行李票。

来源:交通护驾、公共交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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