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片区用电需求,结合片区规划实施情况,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拟对[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1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已批准的[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12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34400平方米,容积率“4.5”,配套设施“--” ,备注为”规划 ”。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新增一条南北向市政道路连接碧环路,命名为碧华路,道路等级为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
(二)地块调整
05-12地块用地拆分为05-12-1、05-12-2、05-12-3三个地块。
05-12-1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9298平方米,容积率为“4.5”, 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05-12-2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17976平方米,容积率为“4.5” 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为“规划”;
05-12-3地块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5511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备注为“规划”,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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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47号(深圳市平进股份有限公司)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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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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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32),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7403514
附件:[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1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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