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妇联携手济南广播电视台在经济广播推出《女性与法》特别节目。向社会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女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有关婚姻家庭、抚养纠纷、家庭教育、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
今日嘉宾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孙立涛
孙立涛检察官,曾经从事逮捕、起诉工作,办理重特大案件三百余件,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经济犯罪、走私犯罪、诈骗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等各类案件。2018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除办理刑事案件外,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和教育预防工作。
本期节目主题:法佑成长 检护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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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2017年1月
被告人骆某(24岁)使用化名
通过QQ软件将13岁女童小羽加为好友
聊天中得知小羽系初二学生后
骆某通过言语恐吓
向其索要裸照
在被害人拒绝并将其删除后
骆某又通过小羽的校友周某对其施加压力
再次将小羽加为好友
同时骆某还利用虚构的“李某”身份在QQ聊天中对小羽进行威胁恐吓
小羽被迫按照要求自拍裸照十张
通过QQ软件传送给骆某观看
后骆某又以在网络上公布小羽裸照相威胁
要求与其见面并在宾馆开房
后小羽向公安机关报案
骆某被抓获
该案审理阶段,辩护人提出:骆某与被害人没有身体接触,其行为不构成猥亵儿童罪。检察机关认为:骆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网络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进行言语威胁,强迫被害人按照要求自拍裸照供其观看,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办案心得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守护者,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 “底线”。
我们常常用一句话提醒自己:
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决定着每个案件当事人的未来甚至前途命运。法律并不高高在上,它就在群众身边,干好办案工作,需要崇高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要有群众思维和底线思维,一旦脱离群众和社会,就不能正确理解法律,也就不能正确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真正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人”,竭尽所能为每一个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提供全方位的保护,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自由选择人生道路的权利和能力。
来源:泉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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